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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负盛名的女间谍川岛芳子之罪

时间:2016-04-15 17:37:43        来源:三联生活周刊微博

"男装丽人"的瞩目公审

"金璧辉准时提到,着白毛衣、绿西服裤。由法警押入法庭,曾向庭长和律师鞠躬。于受审时,神色自若,狡词巧辩,毫无愧容。"1947年10月15日川岛芳子的出庭公审,当时的南京《中央日报》做了这样的报道。她"当庭承认系前清肃亲王之女,由日人川岛浪速收养。9岁时复认多田骏为义父,且与头山满、松冈洋右、近卫文、东条英机、本庄繁、土肥原贤二过从甚密。但否认有叛国行为,金璧辉答庭长之询问称,她之思想是以清室为中心……"

日本侵华期间"极负盛名"的女间谍--川岛芳子,不但在中国窃取情报,而且还参与了"皇姑屯事件"、"九一八事变"和"满洲独立"等重大活动,并亲自导演了震惊中外的"一二八事变"以及偷运末代皇后婉容等事件,被人们称为日本谍报机关的"一枝花"。抗战胜利后,川岛芳子被民国政府以汉奸罪起诉。

对川岛芳子感兴趣的人群在预定公审日期蜂拥而至,使得庭审不得不两度延期。

1947年10月8日,对川岛芳子进行了第一次公审。由于看热闹的人拥挤不堪,结果审理不得不取消。10月11日的《朝日新闻》做了如下的报道:"因为是公审东方的玛塔·哈丽,所以这天有三千多名看热闹的人……一齐拥进了小小的法庭。狂热的群众,有的把窗玻璃挤碎,有的把椅子踩坏,造成一片混乱。"约一周后,10月14日的第二次公审,南京《中央日报》报道:"惟因旁听人数达五千人,秩序紊乱,故开庭后不及半小时即宣布延期。"

10月15日才第一次顺利地进行公审,10月16日午后1时50分又开庭审判,南京《中央日报》报道称,川岛芳子的答辩态度如下:"凡对自己有利的问题,她都能做出清楚的回答。一遇到无法回答的问题,便故意躲开问题,并以'你怎么知道的?'来反问庭长。她还申明:自己衷心热爱中国,尽管加入了日本籍,还是发誓忠于清王朝。"法庭以这次公审作为终审,决定于10月22日下判决。

公审时川岛芳子头脑清醒,她当庭承认了自己的身世和过往经历,但坚决否认叛国,川岛芳子很清楚,如果承认叛国,那么她将会被以汉奸罪而处死。她对法庭说:"我16岁的时候才知道自己是中国人,我决心不肯帮助别人打自己国家,做亡国奴的";"汉奸这两个字你们还是给我撤销吧!现在是民主时代,希望庭上调查仔细,再加给人罪名,请问庭长,我究竟犯了什么罪?"

芳子申明:自己衷心热爱中国,尽管加入了日本国籍,但还是发誓忠于清王朝。当法庭问到她,"七七卢沟桥事变"后为什么要潜回北平时,她回答:"民国是我们大清皇帝让出来的,你们逼走了皇上,把古物卖掉了,又要抛弃北平。我不忍心让外国人炸皇宫,所以才回到北平。"

在芳子被捕约八个月后,南京《中央日报》于1946年7月3日,报道了芳子已由"军事机构"移送河北高等法院羁押。该报还以中央社北平二日电,刊载了对芳子的起诉书,其内容主要为:

1.金璧辉为亡清肃亲王之女,成长于日本,取名川岛芳子。

2."九一八事变"后返国,往来于平、津及敌国、满洲之间,从事间谍工作。

3.曾任伪满皇宫女官长及伪满留日学生总裁,于溥仪游东京时,领导欢迎。

4.在满收编国军陈国瑞部,组织伪定国军,图挟溥仪入热河省寇边。

5."七七事变"后,向敌建议利用汪精卫置于关中,并担任联络工作,诱惑汪组织伪南京政府,反抗祖国,延长战祸。

6.在日以文字及广播,发表我党政军内情,俾敌周知。

7.图复兴满族,统一中国,唆使伪帝溥仪迁都北平。

8.日人村松所编《男装丽人》小说,为其具体说明。

被告均直认不讳,爰依惩治汉奸条例及特种刑事案件诉讼条例移送审判,财产全部查封,列册附送。

据芳子的秘书小方八郎回忆说,日本战败后,芳子曾将她的金银珠宝等细软,装入一个乾隆年间的大壶里,埋在住宅的后院。被捕后,芳子和小方在几名军宪的监视下,把这些东西挖了出来,所以起诉书中所提到的财产,可能就是指这些东西。

1947年10月22日,终审后的第六天,河北省高等法院在第一监狱准备对川岛芳子进行宣判。人们看见,川岛芳子穿着黑呢子大衣,绿色西装裤,黑色皮鞋,面施脂粉,短发光亮,似乎曾做过一番修饰。当她被解到法庭时,神色好像非常愉快,左顾右盼,频露笑容。可是,当川岛芳子听到了对她的判决后,却"面容陡变,眼泪盈眶,然犹故作镇静,低头干咳不已"。

法庭的判决是这样的:"金璧辉通谋敌国,图谋反抗本国,处以死刑,剥夺公权终身,全部财产除酌留家属必需生活费外全部没收。"显而易见,法庭对川岛芳子的辩解根本没有理睬,而是非常坚决地认定她是中国人无疑,这个结果让川岛芳子实在无法接受。

试图伪造日本籍的努力

为了不以汉奸罪被处死,川岛芳子开始寻求否认自己的中国人身份,她不断给养父川岛浪速和秘书小方八郎写信,要求他们尽快为自己搞到日本国籍的有效证明,这样她就可以再通过律师的辩护,把自己从汉奸的法庭拉到审判日本战犯的法庭。

对于川岛芳子的求援,川岛浪速等人也做了一些努力。其家乡长野县的村民们甚至还向北京寄回了"请愿书",以证明芳子自小就和他们生活在一起,他们不相信芳子有任何叛逆性的侵略野心,希望能够给她重新审理的机会。但是,他们也的确没能拿出证明其日本国籍的有效证明。

在狱中,川岛芳子给养父和秘书求援。她的书信用语完全是男性的,这一点也确实与她这位"男装丽人"的名称相称。在给秘书小方的信中,芳子说道:

八公:

我终于被宣告两次死刑了,但我能顶得住,决不会倒下。……因为年龄问题弄错了,我很为难。我的生日是大正五年(1916年),快给改过来,这样,就可以证明一个十六七岁的女孩子不会在满洲事变中干出什么,从而也就问不了我的罪。……总之,我在事变当时的年龄如果不在十六岁以下,就难以得赦了。请你快快告诉老爷子,……要快,否则就赶不上呈递最高法院了。

实际上,她生于光绪三十二年旧历四月十二日,在处刑当时,芳子差两个月就是41周岁了。但是合众社、美联社等记者大多报道她30出头,芳子之所以让新闻报道的年纪与实际年纪相差10岁,就是为了获得减刑。

芳子在给小方写信的前后,还给她的养父浪速写了信,要求他在国籍问题上制造假证明,用来证实她的日本国籍。"……现在我急需户口抄本,如果我是日本国籍,就会无罪。……请您急速寄来。"芳子虽然作为川岛浪速的养女早为世人知晓,但是她竟然没有取得日本国籍。川岛浪速在芳子和小方的一再催促下,就户籍一事,曾给芳子的辩护律师李宜琛去过一封信。日本研究者上坂冬子发现,该信的底稿还保存在日本长野县。从这封信的内容可以看到,川岛浪速在这个问题上颇费心机。他信中的意思是,芳子虽已正式入籍成为日本人,但不幸是关东大震灾,户籍资料化为灰烬。

芳子见到这样一份证明,其惊慌失望之状,可想而知。如果写出收养6岁芳子的具体日期,等于明确告诉中国当局她的真实年纪。很多人因此怀疑时年82岁的川岛浪速是否已经老糊涂了。

但秘书小方对川岛的心思有不同的看法。小方手中一直保存着川岛浪速为此事所做的辩解回信。"关于将芳子出生年月日改为大正五年一事,虽曾试与村长等人协商,但恐难办到。"小方曾再三催促他把伪造的户籍抄本寄去,但是川岛浪速无论如何也下不了这个决心。在当时不利的处境下,他害怕自己因此被定为战争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