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根据《二战战史》一书,主要对三种空中力量类型进行介绍。
轻型轰炸机
轻型轰炸机在现在普遍被认为是当时飞机设计的不成功案例。
它是不带武器的侦察机,也是一种通用类型,因此具有十分小的杀伤力。
二战时,英国空军曾出于战局日益紧张考虑,在一片反对声中(主要是因为当时轻型轰炸机速度慢、火力小的特点已经凸显)装备过一批轻型轰炸机。
其装备的费尔雷公司产轻型轰炸机于1937年服役,在1940年时即因为较低的速度和无装甲保护配备最终走向了死胡同。
法国空军同样装备过一批轻型轰炸机,其型号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potez-63型号,和上述费尔雷产轻型轰炸机具有同样缺陷,即速度低、无装甲防护;
第二阶段则是Breguet-691型号,在配备防御武器上做了轻微的改进;
第三阶段则是Bloch174侦察机,Bloch174侦察机成功克服了上述的两个缺点,速度很快(达到530千米每小时),并可以运载400千克的有效载弹量。但是,该机型服役数量少。在1940年5月,只有50架Bloch174侦察机在空中服役。
战争初期,苏联也拥有苏霍伊2s战机装备。
苏霍伊2s战机和以上英法两国的轻型轰炸机有相似特征,但是其因为能提供合理装甲保护而取得一定优势。
其中,有部分轻型轰炸机能在夜间执行偷袭任务。
包括苏联的波利卡波夫I-153,德国的亨塞尔123型。
功能较弱的有捷克Letov S328,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33年,直到1944~1945年期间,它依然被东部战区的一小部分空军使用。
我国在60年代与苏联断交后也自主研发过轻型轰炸机,第一代就是下图中的“轰-5”。
轰-5轻型轰炸机
侦察机
很多知名飞机类型会做不同的改进,从而实现侦察功能。
通常来说,侦察机不具备武器装备,但是拥有先进的引擎,此外还有精准的摄像机来实现周密安排的任务。
以英国为例,有喷火战斗机和蚊式战斗机;
以美国为例,有改装后的闪电战斗机和夜间轰炸机。
以日本为例,有三菱Ki-46“黛娜”侦察机。这款侦察机与众不同的一点是,它以地面为基地,专门为远距离侦察任务建造。一般的侦察机都是攀升到极限高度,以躲避拦截。
它的航程是4000千米,速度则达到了600千米每小时。
专门为战略侦察任务设计的飞机还有德国的福克沃尔夫189型,它曾在东部战线执行过很多次任务,虽然速度相对较慢,但凭借坚韧及极高的敏捷度可以安全返回。
我国早期用于侦察的飞机则有米格-15等。
米格-15
通用设计类型
在二战时,拥有强大空军力量的国家毕竟不是很多。但是多数国家都会拥有小型的轻型运输飞机,这些飞机有时也会参与各种任务,如炮兵侦察、登陆搭载等。
以德国为例,隆美尔曾使用过一架Fieseler Storch轻型飞机作登陆用;
以英国为例,其威斯特兰莱德桑侦察机,既执行隐蔽的飞行任务,也执行将士兵载入法国境内的登陆搭载任务;
以美国为例,则有泰勒飞机L-2蚱蜢式侦察机。
这种飞机的优点是它们可以在不利地形中实现起飞与降落操作,但是其速度和火力性能都不高。
高空轻型运输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