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东风113设计方案的审查过程中,还有两个人的意见是举足轻重的。一是著名科学家,国防部五院院长钱学森。刘亚楼问钱学森说,你是专家,你看这飞机(东风113)怎么样?钱说,我是搞导弹的,飞机我不懂,不过我看这是个好飞机,设计方案是优越的,是一个完整的配套设计,是别的国家没有的。二是空军司令员刘亚楼。刘亚楼说,只要你们敢做,我们空军就敢飞。而赵尔陆的意见则被忽略了。他说,哈军工敢想敢干是好的,但是只搞了个方案,技术设计还没有,根本不能生产。现在要树立对立面,不要过早成立组织。
会议决定立即进行试制,争取1959年5月1日前试飞,并确定成立试制领导小组,组长赵尔陆,副组长刘亚楼、刘居英。成员王鹤寿、王诤及有关机部领导,哈军工有唐铎。报告送到党中央,10月13日邓小平总书记批示:同意军委报告。该型号据此命名为东风113。
东风107的设计是在航空工业体制内进行的。1958年11月13日至20日由空军司令员刘亚楼任主任,总参谋部、空军、海军、总参通讯兵部等单位组成的审查委员会又对东风107的设计方案和木质样机进行了审查,均同意投入试制。审查委员会在11月21日向中央的报告中认为:东风107的设计性能较好,最大平飞速度M2,升限为20千米,安装2枚空空导弹和2门机炮,必要时可挂载4枚空空导弹,性能超过"米格"-19,并能压倒美国已服役的F-100、F-105、B-58等飞机,具备了保卫我国领空的基本性能。
最后,以国家航空试制小组的名义批准东风107投入试制。
这一回合东风两战机同台竞争审查的结果,虽然都投入研制,但从批准单位的级别看,显然东风113占了上风。因为它是由中国最高决策机构中共中央批准的(由中共中央直接批准一个飞机型号研制,这恐怕是绝无仅有的一件事);而东风107是由航空工业主管部门批准的。但从准备工作与后劲来看,东风113又不占上风,此时它仅仅在设计方案上"纸上谈兵"。而东风107因为在沈阳飞机设计室设计,沈阳飞机厂试制,有优越的"地利"与"人和"的条件,1958年9月,沈阳飞机厂已开始制造东风107的工艺装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