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8年1月,威尔逊提出十四点原则后,豪斯到达巴黎,与法、英、意等国政府首脑就召开战后和会问题进行磋商。1919年 1月13~17日,英、法、美、日、意五国举行巴黎和会准备会议,背着多数国家制定了和会的议事规则。规定英、法、美、日、意五大国为有"普遍利益的交战国",可参加和会的一切会议。比利时、中国、塞尔维亚等国为有"个别利益的交战国",只能出席与其本国有关的会议。玻利维亚等与德国断交的国家,只在五大国认为有必要时,才得以用口头或书面陈述意见。议事规则还限定各国出席会议的全权代表的名额,五大国各5名,比利时、塞尔维亚、巴西各3名,中国、波兰等国各2名,共计70名。
会议简介
一性质:第一次世界大战战胜国的帝国主义分赃会议。
1918年11月11日凌晨5时,巴黎东北贡比涅森林的雷通车站。德国以外交大臣为首的代表团走上联军总司令、法国元帅福煦乘坐的火车,签订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停战的条约。停战的条约是十分苛刻的,它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