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审判的缺憾
从总体上来说,东京审判是公正的,但同时,东京审判存在明显的缺失。可以说,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判决,只能说是对日本军国主义侵略战争罪行的部分清算,很不彻底,很不完全。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由于美国的对外政策明显地转向反苏、反共,急欲把日本变成反共的东方前哨阵地,美国占领当局竟不顾中国和全世界人民的反对,对日本战犯竭力庇护或大批释放。判决书只强调日本军队在实行侵略战争方面的罪行,而竭力减轻或回避日本天皇、重臣、高级官僚和财界领导者等的责任。

第一,没有追究日本天皇的战争责任,是东京审判的一大缺略。裕仁天皇对日本侵略战争以及日军暴行负有最高领导者的责任,但是,作为侵略战争的最高统帅裕仁天皇却没有受到任何追究。天皇是日本宪法体制和战争责任体制中的最高权力者,不追究天皇的战争责任,就不可能彻底追究日本国家的战争责任。没有追究天皇的战争责任,还给战后的日本政治带来了严重后果,造成日本政府和主流社会拒绝对侵略战争进行诚心的反省和悔改,政治上长期右倾化。
为什么美国不追究日本天皇的战争责任?一句话,减少美军伤亡与保留天皇制度,成了美国与日本不谋而合的"日本投降"结果。战败前的日本,同投降前的德国有很大的不同,德国在投降前夕,国土被盟军占领,军事上已经没有讨价还价的筹码。日本战败前,本土尚没有遭到全面进攻,在海外还有100多万军队。到1945年6月,日本政府仍作出"本土决战"、"一亿玉碎"的顽抗计划,即使到了1945年7月26日美、中、英三国政府发表促令日本投降的《波茨坦公告》后,日本军国主义政府仍然在降与和的问题上发生分歧争论,双方对峙,直至天皇最后"裁决",才在维护天皇制度国体的条件下接受投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