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方情形:
武汉失守后,中国抗战的正面战争进入相持阶段,华北的局面遂一天更比一天艰苦。这时期内,我们坚定不移的坚持华北抗战的既定方针,努力巩固各个抗日根据地。在军事作战指导上,针对着敌人的"联合扫荡"与"囚笼政策"而着重进行游击战与运动战相辅的"反扫荡战"与军民结合的"交通破击战"。
反"扫荡"战,此时期内在全华北展开。在晋察冀:一九三九年五月敌人向边区北部进攻,我在上下细腰与大龙华打了两个大胜仗,敌遗尸近千;九月敌向我腹地陈庄突进,被我包围歼灭千余,敌水原旅团长〔48〕即于是役毙命;十月敌以二万兵力分十二路向边区进攻,我军血战四十三天,将敌击退,并于涞源战斗中毙敌阿部规秀〔49〕中将,此为中国战场上打死敌人中将级军官之第一次,敌酋多田骏在追悼阿部之挽联上写到"名将之花,凋谢太行山上"。在冀中,曾粉碎敌人的五次围攻;一九三九年四月在河间齐会战斗〔50〕冲,我贺师长〔51〕中毒负伤。此类为国际公法所禁止使用之毒气与达姆弹等,敌寇在中国战场上于一九三八年就开始使用了。在冀察热:平西于一九三九年一月至六月粉碎了敌人三次"扫 荡";冀东于一九三九年三月粉碎了敌人的大举"扫荡";七月间 我冀热察挺进军派一部队伍越平绥路深入平北,在明代十三陵地 区创造游击根据地。在晋冀豫:一九三九年七月,敌以六万之众发 动九路围攻,贯通白晋路,深入我腹地,尽占所有城市,企图"釜底 抽薪",一举摧毁我根据地,但终为我所粉碎。在冀鲁豫:敌于一九三八年至一九三九年年底连续发动四次大"扫荡",兵力由一万五千至三万不等,并配备有机械化部队,也终归失败。一九三九年二月,刘师陈赓旅之一部〔5〕,在威县香城固创造平原歼灭战,一小时内歼敌两个中队。在山东:自我一一五师之一部于一九三九年春挺进山东后,战事即告紧张,六月,敌以二万兵力合击沂蒙山区,为我击破;八月梁山战斗,我以一个营歼敌三百余;一九四○年一月,敌以三万人"扫荡"鲁西南,又为我粉碎。在晋绥边区:一九三九年二月,粉碎万余敌的六路进攻;六月,我一二○师三五八旅歼灭静乐敌六百余。大青山区,也粉碎了敌人的两次"扫荡"。此外,在此两年中,敌曾七次进犯我陕甘宁边区河防,悉为我河防部队与一二○师健儿联合击退。在这些胜利的反"扫荡"战中,我们的抗日根据地便日益巩固起来了。
为了破坏敌人的"囚笼政策",我们发动了"交通斗争"。"交通斗争"不仅是军事斗争,而且是群众斗争,唯有军队与人民结合,协助破击,才能收到宏大的效果。这一斗争,起初是将重心放在平原,但也不放松在山岳地区的破击战。在山区,我们曾主动地发动白晋战役、邯长战役、平汉战役〔53〕等,破坏敌深入我根据地的交通线,摧毁平汉路两旁的封锁沟墙。在平原,我们整年的从事有计划的交通破击战。在组织上,有军、政、民破路委员会的统一领导机关,破击时划分一定地段,且有指挥、掩护、联络、侦察、警戒、破击等之具体分工。破坏性质,有战术性的破击与战役性的破坏。破击时机,有季节性的破击(如春季泛滥时期、秋季青纱帐时期以及"扫荡"前后等)与随时的不间断的破击。特别是对沧石路、石德路的破击,冀中、冀南均各动员五万人以上,坚持时日甚久,敌人的修路计划为之推迟半年。总计抗战第三周年,八路军在华北共破坏铁路五千三百二十里,公路一万六千四百零八公里,毁电杆四万二千二百二十根,收电线二十一万八千四百九十三斤。抗战第四周年,计破坏铁路二千一百六十四里,公路一万零四百八十三里,毁电杆二十三万四千五百零一根,收电线一百四十万六千五百三十二斤。平均每天破坏铁路六里,公路三十里,桥梁一座半。差不多每七天炸毁敌人一个火车站,九天炸毁敌人一个火车头,每天炸毁敌人一辆汽车,每天毁电杆六百四十二根,收电线三千八百五十三斤。仅抗战第四周年所破坏铁路的长度就将及一条平绥路,或一条半同蒲路,或三条胶济路,给敌人的"交通建设"的打击之大是不难想见的。
在平原地区作战,不仅要破坏敌人的"交通建设",而且要挖掘道沟,以改变平原地形。道沟深六尺、宽五尺,刚好通牛车,沟外有胸墙,以便我军凭之作战,沟内每隔一里挖一圆形或弧形沟将积土堆在中间,既使敌人无法顺沟之纵深以行射击,而人马又可在此让路。一九四○年,河北平原已纵横皆是此种道沟。据冀中第八行政区统计,已挖成的此类道沟,占所有道路的百分之八十二。有了道沟,我方可在沟中隐蔽运动,人民也可经由道沟行走,而敌方则遭到意想不到的困难,汽车装甲车不能畅行,速率降为与步兵相等,平均每小时只能走八至十二里,这样就消灭了敌人快速部队的优点,迫其像步兵一样的与我们作战。
拔除敌人据点是反击"囚笼政策"的重要内容之一。据冀南经验共有六种办法:(一)常用袭扰、袭击、强攻以袭敌;(二)钓鱼,即诱敌外出,以伏击之;(三)狐狸咬鸡,即埋伏于据点附近,待敌出来时给以意外的突然袭击;(四)利用坑道进行爆炸;(五)地道战,即在村庄内普遍挖地道,其内有横墙,并村与村相通,洞口多为隐蔽,内有储粮储水及防毒设备如黄蜂窝形,敌来则利用此地道以进行战斗,小股敌则消灭之,大股敌则我从地道中进行转移,伺机以打击之;(六)利用地雷封锁,并利用坑道钻入敌人据点内打击敌人。
为了更进一步的打击敌人的"囚笼政策",大量牵制敌人的兵力,破坏敌人进攻西安、昆明、重庆的计划,以及克服当时严重存在的国民党当局内部的投降危机,我军于一九四○年八月二十日发动了百团大战。
第三时期――百团大战后(一九四○年底)至抗战五周年(一九四二年七月七日)。
一、敌人情形:
百团大战〔54〕使敌人大为震动,惊呼"对华北应有再认识",多田骏因其"囚笼政策"之破产而滚蛋,继任者为冈村宁次〔55〕,提出"治安强化运动"的方针,取消战争初期"剿共灭党"的口号,改为致力于"剿共"。所谓"治安强化运动"实系"治安肃正"之演进,意即强化其对华北的进攻、统制、奴役和掠夺。把华北变为日本法西斯的殖民地。在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敌人更提出"完成大东亚战争兵站基地",建立华北防战体制的方针,企图将华北作为日本法西斯侵略太平洋的兵站补给基地。
此时期内,敌人抽走了第二十一、四十一师团去参加太平洋战争,第三十三师团也曾一度抽走,但不久即被调回,此外又由华中一度调来第十七师团,并将第十、十六混成旅团扩编为第五十九、六十九师团,经常在华北保持着十五至十七个师团的兵力。
在"治安强化运动"之下,敌人以"囚笼"为依托,将华北划分为三种地区:"治安区"(即敌占区)、"准治安区"(即敌我争夺的游击区),与"非治安区"(即我抗日根据地),而施行不同的政策。对"治安区"以"清乡"为主,强调"乡村自卫之强化",县筑县界沟,乡筑乡界沟,强化保甲制度连坐法,用圈村办法编制大编乡,肃清内部的"不稳分子"(抗日分子或动摇分子),掠夺粮食物资,以一切方法巩固其占领区、强化其奴役的统治。对"准治安区"以"蚕食"为主,恐怖与怀柔兼施,强迫居民"接头"、"维持",或制造"无人区",并在这些地区广修封锁沟墙与碉楼,防止我军深入游击区、敌占区活动。对"非治安区"则以"扫荡"为主,实行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政策",严重的摧毁和破坏,企图在人民中制造失败与悲观的情绪。在"扫荡"作战的战术上,则有所谓"铁壁合围","捕捉奇袭","纵横扫荡","反转电击","辗转抉剔"等。而"清乡"、"蚕食"、"扫荡"三者又是密切配合的,"清乡"以巩固其占领地的"治安",限制我军活动;"蚕食"以伸张扩大其占领地,缩小与割裂根据地,消灭我八路军主力,以便"确掌华北",这便是敌人政策的中心目的。在敌人的千奇百怪的阴谋进攻之下,华北战场的敌我斗争愈演愈烈,至为复杂,至为残酷,非目睹者所能想象。以"扫荡"而言,抗战第四、五两周年,敌人对我根据地实行的千人以上的"扫荡"达一百七十四次,较前两年增加三分之二;使用兵力达八十三万八千九百人,较前增加一倍,其中一万人以上的大"扫荡"达十五次,亦较前增加一倍。"扫荡"的性质也愈演愈为毒辣,有所谓"毁灭扫荡"、"抢粮扫荡"等,时间有延长到两三个月的,企图彻底破坏我抗日根据地内人民的生产、收割,消灭我之"生存条件",情形是十分严重的。
同时,"囚笼政策"仍然是继续强化。一九四一至一九四二年新筑与修复之铁路七百五十二公里,公路发展至三万七千三百五十一公里,封锁沟墙增加至一万一千二百三十公里,新增据点碉楼共七千八百零一个,尤以平原地区为最繁密。一九四二年十月,敌华北派遣军参谋长安达十三谈话:"华北碉堡已新筑成七千七百余个,遮断壕也修成一万一千八百六十公里之长,实为起自山海关经张家口至宁夏的外长城线的六倍,地球外围的四分之一"。其所耗工程之巨,扰民之苦,是骇人听闻的。这些堡垒、沟墙,都是拆老百姓房屋的木料,毁老百姓的田地,强迫老百姓的劳力而修筑起来的。被抓去的老百姓,二三十人一起做工,稍有怠慢,敌兵即用皮鞭抽打,并有以水泡石灰,使之滚热,将怠工者抛入而被脱皮烧死的。
由于前一时期受我"交通斗争"与百团大战的沉重打击和教训,敌人对于交通线、据点的建筑和保护,也采取了许多新的办法。比如,填高铁路之路基,路轨不用螺旋钉钉在夹板上而改以死钉钉死,使不易拔取与破坏,又在重要地段附近预置铁轨器材以便遭我破坏后迅速修复。公路两旁挖护路沟,深八尺宽一丈二尺,许多重要公路且筑有平行路,此条遭破击,另一条仍可通行。电杆用钢骨水泥之建筑保护,上悬路灯,每隔三五里置一电话机、不断的联络通报。碉楼筑外壕,架铁丝网,最重要的且通以电流。最毒辣的是利用编乡保甲强迫敌占区人民分段保护交通,要他们晚间放哨当"肉电杆",哪一地段遭到破坏,即由该地段附近村庄负责修筑,赔偿损失,甚至屠杀人民以为报复。这些,就使我们在破坏敌人交通上增加很多困难。
由于交通线与据点之增加,需要更多兵力配备,同时敌人企图抽调兵力增援太平洋,乃更加大大地扩充与整顿伪军,虽有我军之争取与瓦解,华北伪军在一九四二年仍达三十四万之众,尤以山东为多,占十五万七千人,多半是由国民党地方武装哗变投敌的。国民党在敌后,为敌人培植了不少爪牙,增加我抗战军民的许多困难与负担。
但这一时期,敌人也发生了许多新的困难和矛盾,主要的是:(一)"治运"之推行,奴役与掠夺分外加紧,民族矛盾空前增长,敌占区人民无论哪一阶层都感到无法照旧生活下去,均增加了同仇敌忾之心,便利于我对敌占区工作的开展。(二)交通线与据点之增殖,敌人兵力不足的弱点愈益暴露,不能不更多的依靠伪军,并分散配备,将旧据点的兵力抽到新据点去,使其后方更加空虚,为我造下更多的活动余地;至于伪军的"不可靠",更是敌人不可挽救的悲哀。(三)日军厌战情绪比以前严重,士气比以前低落,特别是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不少敌兵感到返国无望,悲观沮丧与不满情绪日益增加。
我要在这里代表华北一万万同胞,控诉日本法西斯的罪行。这一时期,日寇绝望之中的疯狂暴行达到登峰造极的程度,决非世人所能想象。这种暴行并非个别日本士兵的行为,而是日本军部有计划的"杰作",反之有许多日本士兵倒是不愿意而被强迫干的。这个"杰作"的名字,就是每一提到都令人热血上涌的所谓"三光政策"。在"扫荡"中,凡敌人兵行所遇,人、畜、财、物、田产一扫而光,无一幸免,许许多多的村庄都成了废墟。杀人之惨,较之吃人生番的希特勒有过之而无不及,许多平白无辜的老百姓都被杀掉。八路军士兵或抗日干部被俘获了只有死路一条,有用以训练新兵射击或刺杀作活靶的,有用以训练军犬作猎物的,有被活埋的。杀人的方法更是多种多样,有滚水剥皮的,有挖眼睛的,有抽舌头的,有摘心肝的,有"五牛分尸的",有将人挂在树枝上割为两半的。小孩子也被杀掉,并有剖开孕妇之腹以取出胎儿杀戮的。对于妇女的侮辱,更为古今中外所仅有,强奸之后,有割其阴户钉在树上的,甚至强迫父淫其女、子淫其母,以为作乐取笑,颠乱我中华民族的人伦和道德。虽疯狂的野兽,也赶不上日本军阀的残暴。敌人梦想其残暴兽行,可收震慑人心、动摇我军民抗战意志的"功效",但结果适得其反,我全体军民对日本法西斯的仇恨是更加深重,抗战意志是更加坚定,坚信只有消灭日本法西斯才能获得解放。这笔血债是要用血来偿还的。我们希望在打败日本以后,能把在华北作恶的那些日本法西斯刽子手交给华北人民来公审制裁。
二、友军情形:
在第一次反共高潮后,友军遍布于晋、冀、鲁、豫各省,号称八十万大军,实际上约有四十八万至五十万人。计中条山周围有曾万钟、刘茂恩、李家钰〔56〕等集团军约二十五万人,晋冀豫交界地区有庞炳勋、孙殿英〔57〕集团军及地方纵队约八万人,山东于学忠、沈鸿烈〔58〕、秦启荣部及地方保安队约十五万人,此外还有阎锡山部队之一部。
国民党军队在华北的这个数目不能算小,但他们采取的方针仍是:"反共第一"。他们认为敌人"不足虑",在剿共中容易与敌订无言协定(反共将军李仙洲〔59〕语),因而对敌人则一味观战,被动招架与应付,求得"和平共居"。更有暗地与敌人谈判投降条件者,信使往返于平津、太原、新乡,大摇大摆,毫不以为可耻。而对八路军与抗日人民,他们则视之若眼中钉,所谓中条山抗日基地实际上主要还是反共基地。庞炳勋窥我太行,阎锡山于第二次反共高潮时,复派四十三军与六十一军袭我太岳,一九四二年李仙洲之率部奉命入鲁也是为了反共。
敌人抓紧友军之"反共第一"的特点,采取诱降与威逼相辅而行的方针,"和平"谈判不成,即继之以军事压力。一九四一年五月七日,敌人发动中条山战役〔60〕,友军既以"反共"为事,对敌人作战就毫无准备,致使不到三日敌人尽占温、孟、济源、平陆、垣曲等县,全军溃散,被俘达十万之众,有第三十四师师长公秉藩以及第三、九、十七、八十、九十三、九十八军之各一部投敌,为数约二万二千人。与此同时,日阎谈判失败〔61〕,敌人进攻晋西南地区,晋军骑兵第一军被击溃,第五十一军的一个团被消灭,骑一师师长赵瑞、骑二师团长杨诚〔62〕各率一部投敌。一九四二年六月,敌在"扫荡"太行我军之余,进攻陵川、林县,新五军暂三师的两个团溃灭,第二十七军四十五师溃不成军,预八师在当时仅得保存两千人,新五军暂三师师长刘月庭率部三千人投降敌人。接着敌人又"扫荡"山东,东北军大受损失,第六十九军军长毕泽宇率三个团(约五千人)投敌。这就是友军在这时期内的表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