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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外法权真相:客观上倒逼中国司法进步

时间:2016-04-15 18:22:57        来源:新周刊

鸦片战争前,中西方对司法管辖的明争暗斗

"绝不能让中国官府对本国臣民所行使的绝对专制权力运用到我们头上"。1784年"休斯女士号"事件成了一个导火索,加上中国逐渐积累的"酷刑帝国"的野蛮名声,使英国人决计寻找一个既不让本国无辜人民受到伤害,又可以让中国人满意的方法。

他们想到的解决方案是,由中方划给英方一个通商口岸,在此通商口岸内"华人可处于本国司法管辖下,但英国臣民则服从英国法律,英方官员只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1787年,一支由加斯科特上校(Colonel Cathcart)率领的英国使团肩负着这个方案踏上前往中国的旅程,但使节本人却在途中死亡,出师未捷。

接下来是著名的马戛尔尼伯爵,1793年,他以祝寿之名对华访问。但结果众所周知,在洋人"该不该跪"的问题上,皇帝用一纸严旨把"红夷"打发,确切地说是"驱逐"回国,其他任何事情免谈。

这次出使的最大成果,是马戛尔尼的随访记录成了当时的畅销书,其中自然少不了关于中国残忍酷刑的描写,还配上了随行画师威廉·亚历山大出色的酷刑纪实水彩画。

在之后的50年里,洋人小心翼翼,不让自己的同胞陷入中国"不公不义"的司法和酷刑中。他们找到了中国司法的灰暗地带--只要悄悄塞给中国官员一笔"意思",中国官员就不会弄得这些夷人"不好意思"。

就在《中国酷刑》出版的3年后,"海王星号"上的一群水手就在劣质酒精的驱使下聚众斗殴,还打死了一个中国人,"意思"的作用在此时凸显,官员最终判定肇事水手罚12.42两了事。

1820年和1821年的两起英国船员杀死华人案也都以同样的方式了结,在1820年的案件中,想翻案上访的死者家属甚至还遭到中国官员的严惩。

但还是在1821年,初来中国不久的美国人倒了霉。美国商船艾米丽号的水手特拉诺瓦从船上丢下的坛子,正巧砸到了中国妇女郭梁氏头上,人死了,这是一桩很明显的过失杀人案,深谙中国习俗的美国领事威尔考克斯特意划出15000银元,让船长卡普兰摆平这件事。

但卡普兰深信特拉诺瓦无意伤人,纯属无辜,理应"接受公平的审判,还其清白"。特拉诺瓦被交给中方,四天后,中方还给美国人一具伤痕累累的尸体--这就是西方人相信中国司法公正的下场。

这种情况当然不能长久下去。1839年7月12日,30多名喝得醉醺醺的英美水手在香港尖沙咀上岸,借着酒劲儿与当地华人大打出手,一个叫林维喜的中国人被打死。

时任英国对华贸易总监义律打算再一次打出"意思"的王牌,但这次,他面对的是被后世中国人奉为民族英雄的林则徐,"意思"失效了。

林则徐祭出大招--商馆饮食被断绝、"夷人"被封锁、船只被禁止出港,这一次不仅仅是为了惩罚藏匿凶手的英国人,更是为了迫使他们交出荼毒天朝的鸦片。

曾服务于大清海关税务司的美国人马士,这样形容鸦片战争的起因:"对华开战,不过是因为'休斯女士号'案中被绞杀的炮手、三跪九叩及棉花"。

"一个屁引发的血案",却悄然推动中国的司法进步

1869年8月31日,英国人卓尔哲(Robert George)因故意杀人罪在上海租界监狱被处决。这离"休斯女士号"那名被绞死的水手所引爆的冲突已经过去了85年。

这一次,是洋人对另外一名洋人执行绞刑,在场观看的中国官员和英国领事都感到非常满意。事实上,这是依照1843年《中英五口通商章程》中领事裁判权条款,由中国官员和英国领事共同会审判定的一起案件。

案件的始末很是简单,就是"一个屁引发的血案"。1869年6月23日早晨,中国工人王阿然和陈唔乃像往常一样到引翔港外中国人耶叔开设的船厂上班。卓尔哲是这个工厂的守更人,正在做饼吃,王恰好放了一个很臭的屁,卓破口大骂,引爆了这场争端,最终,王阿然被卓尔哲用洋枪轰毙,陈唔乃被打断了一根手指。

一场手段残忍的蓄意谋杀,凶手理应判处极刑,对此,中英双方均无异议。争端只有一点,就是量刑。中国官员认为像这样罪大恶极的凶手应当判处斩首,绑赴市曹处决,才能"使众目共以戒人之不可轻犯","儆凶顽而伸死者",但英方却认为西方没有斩首之刑,所以主张判处绞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