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知,两岸虽然分治长达一甲子的时间,两边执政当局都希望透过台面下的一些交往沟通,为政治谈判、铺路创造条件。若以蒋介石执政期间的谈判内容为例,和谈条件不外乎是以下六点:首先是台湾的政治地位安排。台湾执政当局始终不接受成为北京中央政府辖下的一个普通省份,故台湾成为一个政治特区是较符合政治现实与台湾人民期望的,这个原则后来也延续到了"一国两制"政策。
第二,对等协商主体的改变。过去国民党长期执政,两岸的政治谈判也就等同于国共两党平等的谈判。但如今台湾已经出现两次"政党轮替"的经验,未来也有持续发生的可能性,以"实现国共第三次合作"作为两岸间政治谈判的名义已经不适合,所以现今应以台湾当局与大陆当局的对等协商为主,谈判主体不再只是两个党派。

第三是经济层面,大陆实行社会主义道路,台湾奉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但大陆尊重台湾的经济制度与社会型态,甚至同意台湾未来不需上税给中央,在建设资金不足时还给予特别拨款补助。在经济领域,台湾依旧掌握相当的自主权,差别只在于多了个坚实的后盾。
第四是军事与外交,台湾可保留自己的军队驻扎,但外交权归于北京中央政府,并且要将美国干涉中国内政的可能性排除,这在叶剑英、邓小平于1980年代初的谈话中仍然延续。

第五是人事安排。1965年,北京承诺台湾政务全权自行负责,邓小平在1983年时延续这个说法,称大陆不派军队、行政人员驻台。台湾的党、政、军等系统都由台湾自己来管,中央政府还要给台湾人士留出名额。这体现了给予台湾"高度自治"的精神。
最后是民生方面,过去北京称要继续提高台湾人民的生活水平、不能降低;如今则是关照到两岸人民的经济合作且更为全面的福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