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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与习仲勋第一次共事为共同解决什么问题

时间:2016-04-15 17:50:57        来源:互联网

邓小平和习仲勋较早共事,就是处理新疆问题。1953年2月20日,邓小平召集习仲勋等开会,研究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计划问题。会议认为,建立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的方案是可以同意的。实施步骤是:先帮助境内其他聚居的少数民族逐步实行区域自治,最后建立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在具体进行中要真正做到各民族人民充分酝酿成熟,不必太急;完成期限以规定到1954年底为宜。24日,邓小平给毛泽东写了书面报告。报告认为,考虑到在目前情况下搞好新疆的区域自治还有一个较为关键的问题,"即如何适当的教育维吾尔族的广大干部克服某些大民族主义的思想,真正从思想上切实执行中央的民族政策,搞好各民族的团结"。建议:如中央同意,拟即本此精神约集(习)仲勋、(李)维汉、包尔汉、赛福鼎等同志共同谈一次。

邓小平与习仲勋第一次共事为共同解决什么问题

经过批准,3月17日上午,邓小平召集习仲勋和李维汉等开会,研究《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计划(草案)》。27日,邓和习、李书面报告毛泽东并中共中央,提出重要建议:第一,基本同意《新疆民族区域自治实施计划(草案)》。第二,在新疆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是一件极为重大的事情。因此,"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做好准备工作"。可在土改基本结束后,先从维吾尔族以外的其他少数民族聚居区着手推行,取得经验,而后逐步完成全省范围的区域自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