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派兵入越参与后勤保障和作战。1965年5月16日,胡志明与毛泽东在长沙进行会谈,胡志明告诉毛泽东越南政府已经决定从后方抽调更多的兵力到前线,这样一来,后方后勤保障工作就要受到影响。他向毛泽东提出请求:中国方面能不能把越南后方一些地区的后勤保障工作包下来,这样越南就可以调动兵力上前线。毛泽东当即表示同意。1965年6月9日,根据越方的要求,中国陆续派出了防空、工程、铁道、后勤等部队入越执行军事任务,至1968年3月止,先后入越的部队共23个支队、95个大队另83个小队,计32万余人,最高年份为17万余人。中国支援部队取得了辉煌的战绩,其中防空作战部队共对空作战2150余次,击落敌机1707架,击伤敌机1608架。工程保障部队修筑坑道2.56万余米、各种工事300余个;新建、改建公路7条,长1206公里;新建铁路117公里,改建铁路362公里,抢建便线便桥98公里;修建机场1个,修建飞机洞库2个,架设陆地通信线路330杆公里;铺设海底通信电缆90余公里。

D、免费帮越南运输苏联和东欧国家的援助。越南抗美战争期间,通过中国铁路转运的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援越物资达179列火车5750个车皮,共63万吨,中方免收运费(过境)8300万元人民币。

据统计核算,中国向越南直接提供的物资和中国部队赴越的军费开支,按当时国际价格计算,总额在200亿美元以上,如果按照当时的价格兑换成黄金,现在价值5万多亿元人民币(编者注:1971年之前美元兑黄金价格为35美元/盎司黄金,72-78年美元与黄金脱钩后按200元/盎司黄金换算,现在的价格是1600美元/盎司黄金。当前人民币兑美元汇率为1美元=6.2人民币元)。在上述援助总额中,除无息贷款约14亿元人民币外,其他均为无偿援助。即便是有偿的援助和贷款,中方也是能减免的就减免,以减轻越方的负担。比如1965年7月中越签订《中国给予越南经济技术援助的协定》时,中国将1963年借给越南粮食10万吨和1963-1965年为越南代购粮食19万6500吨、化肥88600吨,除己归还粮食3400吨、化肥18600吨以外的其余部分,全部赠送给越南,金额为人民币1.06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