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祭祀活动与仪式传播
与集体祭祀不同,民间祭祀活动既是一种重大的社会活动,又是民众日常消费支出的一项重要内容。广州人几乎每家都建立神楼,供神之处陈设华丽,每遇节日和重大事件,都会对神祭拜,这种供神之处粤人一般称之为醮堂。
市场上宗教迷信用品也颇受欢迎。在晚清广州街头,可以看到许多祭祀用品,如美国记者在1871年观察到广州的丧祭用品街的景观:"失去亲人的人们就是在这里给死者买东西的。有纸衣服、纸拖鞋、挽联、纸钱……花圈、纸阳伞、小纸瓶等等,据说所有这些玩艺儿都将和死者一同埋葬,以便让死者带到阴间去享用。"对鬼神的迷信,使民众在祭祀用品方面的开销较为豁达。许多广州人对购买神像非常慷慨,有人借以获取暴利,"选事者往往于水滨涯矣,拾得木石颇似人形,辄称为将军,为大王,奉而神之,谓水流神。俗惑之,以为灵,香烟之绝,选事者于中而渔利焉。"
在日常生活中,祭祀体现私人空间与社会空间的结合。一般家庭内部的祭祀活动,将其与家庭的兴衰乃至个人极小的不幸结合起来。如平常小病,应不足为怪,然广州人由此联系到鬼神,"遇有疾病,不事医而事祷。贫者至弃产揭债,曾不顾惜,……所费不赀。"进行祭祀活动时,"以酒食置竹箕上,当门巷而祭曰,设鬼亦曰抛撒。或作纸人,燔之以代病者,是曰代人。师巫咒、水书符,刻无暇晷,逐鬼者合吹牛角,呜呜达旦,作鬼声。"鬼神的力量似乎超越现实,主宰着民众的生死祸福,乃至广州一般商店对鬼神笃信不疑,并按照习俗,视之为改善生活标准的特殊日期:"城乡商店每逢初二、十六日,必具白肉、黄鸡以祭神。祭毕众伴享之,谓之造禡。其生意少者,亦必具肉,大率比平常菜钱加倍,如每人每餐以十文为常者,是餐则发二十文。至泥水、造木、打石三行则每月四禡,初九、廿三亦为禡期。盖工商勤俭,鱼菜多不甚丰,藉此以谋甘旨,所谓凭神觅食是也(邬庆时《南村草堂笔记》卷1)。"
可见,这种祭祀活动具有双重意义,通过祭祀,祈求生意兴隆、财源广进,同时祭祀对一般商人的节俭主义有抑止之意,利用祭祀仪式,商人及其店员可以享受到一顿美肴,对于店员而言,可以借此改善一下生活。这样,祭祀就超出了本身的意义,成为一种消费节日。在物质不太丰裕的情况下,对于肉类需求的迫切性,使民俗祭祀具有明显的食物消费的意味。至于一般人家,"则惟开年、春分、清明、闭墓、端阳、盂兰、秋分、中秋、重阳、冬至、团年以及祖先忌辰始有盛馔邬庆时《南村草堂笔记》卷1)。"可见,一般百姓也是在节日祭祀活动,才能较好地改善伙食。
节日祭祀活动与集体狂欢
节日的集体祭祀是民间自发的活动。迎神赛会,在广州民间社会具有很大的号召力,也是民间节日习俗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神的崇拜,通过物化的形式体现出来,并演化为集体娱乐方式。在这种大型的狂欢活动中,祭祀的意义似乎淡化,富人通过慷慨支出,以奢华赢得民众的羡慕,将祭祀活动作为炫耀财富的手段,祭祀消费的社会分化作用非常明显。如清人张渠所言:"凡神诞,举国若狂,台阁故事,争奇斗巧。富家竟出珠玉珍宝,装饰幼童,置之彩亭;高二丈许,陆离炫目。祀神则供大爆,……历数昼夜而后已。计一会之费,可抵中人数家之产。"
每年二月二日是土地爷诞辰,城内各街道争相放炮庆祝。黄芝在《粤小记》中记载:"粤俗赛神,辄放花炮,而广郡尤甚。二月二日为土地诞辰,是日,……轰轰彻耳。余少时见放花炮高至八九尺,备极精巧,有头炮、二炮、三炮之名,每一炮费至百余金,辄急夺炮首,得之以为利市三倍,甚至持械争夺。"这种奢华的仪式,是借节日祭祀仪式,来祈求个人时运和财运的来临。
另外一大祭神活动是九月华光神诞辰,其场面极为壮观,各种开销也颇为惊人。陈徽言在《南越游记》中对此有详细记述:"镇街通衢建篾棚,棚高数丈,轩豁宏敞,涂以五色,皆花鸟人鱼之状。下复承以布幔,张灯施彩,中多琉璃洋物。市门各悬傀儡,造制奇巧,锦绣炫目。两旁阑干内罗列名花、珍果、珠玉、古玩,错杂繁芜,靡不工致。间数屋,则有彩轩,中奏八音,歌声达旦,往来者流连观听。自藩署直至南门,灯火辉煌,金鼓喧震。"当然,这种佞神浪费,不是单纯对神的祭祀方面的巨大开支,而是借宗教节日启动民间盛会,以文化消费的方式,吸引广大民众参与和享受。
作者:蒋建国,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