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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祭祀:广州民间社会的雏形

时间:2016-04-15 18:24:17        来源:南方都市报微博

清末广州,消费观念及贫富差别等社会外延,都可以在各个公共祭祀空间以民间信仰的形式映射出来。而民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也在祭祀活动中初具雏形。

晚近广州,既是政治革命的发祥地,也是文明转型的试水区。百年风云,如白驹过隙,沉淀在历史记忆里的,既有金戈铁马的宏大叙事,也有小桥流水的生活细节。有时,触动人心的,反而是那些不起眼的大城小事---"城记:近代广州细节"要呈现的,正是一幅晚近广州的"清明上河图",具体、细碎,小处见大,还原这座烽火城市的热辣镬气。

广州陈家祠。 资料图片
广州陈家祠。 资料图片

清末,广州民间祭祀活动已成为一股巨大的社会力量,在祭祀活动中尽义务,已成为民众行为习惯。等级观念、消费观念及贫富差别等社会外延,都可以在各个公共祭祀空间以民间信仰的形式映射出来。而民众对公共事务的参与,也在祭祀活动中初具雏形。

祠堂、庙宇与祭祀空间

建立祠堂,是广州民间社会树立宗族声望的前提,通过祠堂祭祀活动,宗族的亲缘关系得以强化,宗族内部之间的权利分配得以明确。那些宗族内的特权人士,"通过在盛大的祖先崇拜的表演仪式上安排自己的特殊位置和角色,努力强调他们的社会地位。而在穷人一边,则祈求他们的后代得以发达。"

祠堂在宗族社会扮演如此重要的角色,这无疑对权势群体具有巨大的吸引力。修建祠堂,成为许多绅商展示个人实力和树立在宗族内部地位的重要手段。对于许多商人而言,在广州城里经商的成功,并不意味着其声望和社会地位得到宗族的承认,只有在宗族内部建立强大的经济基础,对宗族事务才能起到决定性作用。如同治年间南海商人蔡钧麟就认为,"稍有余资,应先厚祖尝,然后作子孙计"。他经商成功后,始终记得佛山老家尚没有建立祖祠,"另储专款,叮咛嘱来觅地建祠,余款留作善事。"

建立祠堂成为一个宗族立足于民间社会的前提。在晚清,广州几乎各个家族都建立祠堂。黄芝在《粤小记》中谈到:"粤祀社最盛,虽数家之村莫不祀事。"不但如此,祠堂的规模和华丽程度,是宗族实力的体现,在地方社会势力的权力分配中,那些拥有强大经济实力的宗族,必须将祠堂作为其地位的符号,以集中体现宗族的强大和显赫。即便是小宗族,也需要整合内部的力量而兴建祠堂作为祭祀和管理机构。因此,晚清广州祭祀之风愈盛。正如同治《番禺县志》所记:"俗最重祭,缙绅之家多建祠堂,以壮相高。每千人之族祠数十所,小姓单宗族人不满百户者亦有祠数所……"对祠堂的改建和重修,则成为宗族在某一时期的重大事件,也是一项重大集体消费支出。如广州保定堂记载了某大宗族在同治元年(1862年)重建祖祠的开支,其中工程前期的费用就十分铺张,"九月十四日,交金姓祠料定银三百两,雇船往石冈交价银一千二百两,……十一月十八日,支交搬运林姓祠料定银三十两,支林姓祠料价格银五百两。"可见其工程耗费巨大,非一般小宗族所能承受。

除了宗族祠堂外,晚清广州的公共祭祀场所也很多。清人仇巨川在《羊城古钞》中就记载了祠坛84处,其中包括南海神庙、天后宫、观音庙、金花庙等。但大部分的祠坛以纪念先贤为主,如三贤祠、贤良祠、李忠简公祠、五先生祠等等。除此以外,各个街巷都有社坛,作为公共祭祀场所。社坛春秋报赛,一切事情按户轮流管理,一户一更,体现对公共事务的平等义务。由于清政府对儒学十分重视,在各级官学和书院当中,祭祀作为一项重要功能,贯穿于教学活动的始终。

祭祀消费与符号意义

作为物品消费的活动,祭祀仪式的盛大场面主要以消费大量的金钱和物品作为标志。如南海神庙每年春秋壬日,都要举行官方的祭祀大礼。这类由官府举行大规模的祭祀,费用较高。官府一年要举行多次大型祭祀活动,如社稷坛,广州府属共支银二百六十两一钱六分三厘,先农坛,广州府属共支银七十一两三钱七分。作为公共支出,这类费用在各级衙门的年度开支中有专门的规定,从广州州县地方志的记载看,广州官府举行的祭祀活动,其规格和次数多于广东其他地区,这与广州地区的祭祀风气有很大关系。

宗族祭祀的规模,与宗族公共财力的程度相关。一些实力雄厚的宗族在举行祭祀时,往往将其作为宗族人员集会的盛典,以给予参与者一定的物品作为激励手段。如一些宗族祠堂在祭祀时颁行额胙,按照参与人员的地位、年龄和一些特殊情况的规定,给予不同份额的肉,以之作为奖赏。如南海黄氏宗族,对颁胙作出了具体规定:"额胙,由始祖至房祖每男丁颁额胙一份;绅胙,正途者由生员起颁每进一步即加一份,如生员一份,贡生二份,中进士者三份。……耆胙,由六十起颁,每十年加一份。……寡妇胙,凡妇人夫死守节者颁胙一份,若无夫有子及有继子者则不颁额胙。"这种额胙,作为在祭祀时向宗族人员发放的肉食,体现了一些宗族对祭祀活动的高度重视。同时,对额胙区别不同情况分配,表明了对宗族内部人员中官绅阶层的优厚,以及传统礼仪中对老人和寡妇的应有照顾。

祠堂祭祀对官绅的尊重,还体现在祖先的灵位上。因为这些去世的先人们是体现宗族地位的符号,在生者与死者之间,是一种利益关系的互惠,一方的荣耀决定着另外一方的荣耀,祖先留给后人以德行,反过来,生者将光宗耀祖。在这种互惠关系中,生者与死者之间的主要评价指标是官位、功名、权势和德行,而官位或功名又是第一位的。"在祠堂举行的祖先崇拜仪式基本上是集体的行为方式,社区的权利和地位之结构以仪式的方式表达出来,……这是一致的仪式。但是在祠堂表演的仪式中,人们是不平等的,这种一致和不平等是连在一起产生的。"这种不平等,表现为祭祀消费的全过程。在祭品的规格上,那些在宗族发展史拥有显赫地位和功名的祖先总是被供奉最高规格的祭品,而那些辈分很高却碌碌无为的祖先往往被遗忘,或者是充当陪客,其牌位被放在不显眼的位置,不能享受生者祭拜的隆遇。

一些宗族祠堂对于族人对公共财物的贡献非常重视,那些在生前为祠堂捐款很多的人,死后也会获得较高的地位。如著名的陈家祠,为广东72县陈姓合建的祠堂,建成于1894年。祠内供奉着众多陈姓列祖列宗的牌位,除了严格按照辈分和身份的大小来排列顺序之外,还要以捐款多少来分配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