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底,毛泽东在给中共中央的报告中提到边界红军的来源"以敌军俘虏为多,设无此项补充,则兵员大成问题" (《毛泽东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63页。)。1931年5月31日,第二次反"围剿"刚刚结束,为了应对接踵而来的第三次"围剿",中共红一方面军临时总前委会议决定:为了扩大红军的迫切需要,这回的俘虏兵一个也不放走,以补充红军,及时编到各师去训练,在训练中再去挑出坏的送走。( 参见《毛泽东年谱(1893-1949)》上卷,第346页。)不过,"一个也不放走"只是特例,没有成为红军的长期政策。

中共在自身经费困难的情况下,依然发路费给选择离开的俘虏,具体发放多少则有不同。1930年5月,时任红四军军委委员、代理书记、代理政治委员的熊寿祺在全国苏维埃区域代表会议和全国红军代表会议上说:"每次捉到的俘虏兵都是由政治部去宣传,他如果愿意在红军就留下,不愿的每人发五元路费(如果路远的就多发)给他,开一欢送大会送他回去,这就是对俘虏兵的宣传。对于俘虏伤兵每名发十元钱,另外再发路费,把药上好用船送他出境,并派人去安慰他宣传他。" (熊寿祺:《红军第四军状况(从1929年7月到1930年4月)》,《党的文献》1999年第2期。) 1931年5月3日,毛泽东、朱德发出的《战前各种固定事宜的训令》中提到:"关于遣送俘虏兵之规定,暂规定发2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