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强化皇权专制,在中央无非是将两汉以来削弱相权的做法进一步制度化。为了防止地方势力久而坐大,唐朝将地方权力分得很细。惟其对中央委任的各种监察 地方事务的官员授权颇重,遂使之逐渐演变成为更高一级的地方行政;地方之权反而又加重了。由于地方分权太细,不便行政,唐朝还在边防各军事重地设置了总揽 一切事务的节度使。
安史之乱以后,唐朝在地方遍设节度使,集一方军政、财政与民政于一身,结果形成割据之势,不再受中央控制。至于唐朝中央,宦官专政较东汉末年更有过之而无不及,等到藩镇举兵入京剿灭宦官,唐朝也随之覆灭。
历史清楚地表明,怎样在削弱相权的同时强化对地方的控制,是皇权专制之下的中央集权政治制度所面临的一个更严重,也更为复杂的问题。
科举制釜底抽薪
隋唐时期所采取的科举制,在削弱和抑制地方势力上,是具釜底抽薪的作用。
当初,秦灭六国,建立皇权专制的中央集权政治制度,在秦始皇看来,天下从此只须"以法为教,以吏为师",即可保万世太平。至二世皇帝,仍十分自信地认 为,天下总不会有人敢于造反,捣乱的终不过是些"鼠窃狗盗"之徒。皇帝顾忌的,不是戎狄,就是六国孑遗,哪里想得到连"黔首"也会有"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的思想。
两汉世家豪族势力的发展,以及魏晋士族制度的形成,大有使政治权力固化的趋势。"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说明贵族制度虽已 被废除,却也还可以重新长成。惟隋唐实行科举选官的制度,则无论予富予贫、予贵予贱,从此都由皇帝来操控;而那些没有士族门荫的人,这才普遍有了跻身于统 治阶级的希望。
对此,唐太宗看得非常清楚,所以才会得意地说,有了科举选官的制度,"天下英雄尽入吾彀中矣"。从此,历代官僚子弟虽或 仍享有某些"门荫"特权,但做官总还以科举为正途。由此,中国社会的权力和财产的转移速度加快。一方面是"仕者多起自草野";另一方面则是"千年田换八百 主"。其结果,就是两汉以来的那种世代为官的士族豪强,在中国社会彻底绝迹。天下皆以科举进用,然则富贵与贫贱移势,不过转瞬之间耳。
唐末五代割据一方的藩镇,与魏晋以来中国北方的那种集政治、宗法、军事、经济和文化为一体的世家豪族的坞壁,已不可同日而语。藩镇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的 力量都相当薄弱;骄兵悍将拥立无常,"国擅于将,将擅于兵";政权像是无根的浮萍,兴灭如走马灯一般。赵匡胤轻易地篡夺后周之后,之所以能够顺利地重新统 一天下,依次剪除藩镇,其实正是拜科举制所赐。盖科举制之下,汉魏以来所形成的那种世家豪族势力既已绝迹,社会也就不再有割据者扎根的基础。
科举制实行了一千四百多年,直到清末才废止,可以说是行之百代而不易了。由于科举取士,唐以后所选拔的官员,大多是会读书却不一定能够做事的人,所学又 不切实际,以至于官府胥吏的行政作用越来越大。唐、宋、元、明、清各朝,"胥吏专政"的情况越来越严重,皇帝甚至被认为是"与胥吏共天下",官员的行政权 亦由此而被更进一步地分解和弱化。
与此相对应的,则是在唐太宗眼里的"英雄"们,到了宋朝或还受到优礼,但到了元朝就沦落于"九儒十 丐"的境地了。明太祖曾颁布律令:"寰中士大夫不为君用,是自外其教者,诛其身而没其家,不为之过。"当时还有一种专门用来对付大臣的刑罚,就是在朝廷上 按住打屁股,称"廷杖"。"彀中英雄"一至于此,可见科举制之下,天下读书人哪里还有半点英雄气概。
专制需要统一
自 秦汉以至五代十国,将近1200年之中,"治日常少而乱日常多",完全的分裂差不多400年,半分裂状态也超过200年。统一本身已不再成其为可以避免天 下"树兵"的理由,也不再具有使天下安宁的意义。所以,到宋朝统一的时候,大一统本身已不再具有任何神圣价值。赵匡胤对其之所以要统一,讲得非常露骨: "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这句话所表明的仅仅是:无论天下是怎样的"治日常少而乱日常多",哪怕统一并不需要专制,但专制却需要大一统。
从宋朝开始,的确可以说,历史已为专制和大一统铺平了道路。一方面,皇权专制在制度和经验上已经有了相当完整的积累;另一方面,科举制最终造成了地方势 力再无可能崛起的社会基础。故自宋而下,中央集权的官僚制度,在分散相权和地方之权方面,实行起来远比前代要有效而且容易得多。
在宋 代,军政、财政、司法、监察和言路都独立于相权;宰相不止一个,轮流掌印,而且设副相予以牵制;从中央到地方,除了基层的县域,办事的权力被分解成许许多 多的条块,形成了一个由皇帝直接控制,相互制约和监督的非常复杂的官僚系统;皇帝则有学士院作为自己的办公机构。
元、明、清三代,中央 集权的政治制度,也都不外乎是按照这样的方式来构建的;无非是强化中央的派出机构,使整个官僚系统的条块更加整齐有序,相互之间的牵制力也越来越强。然 而,在皇权专制之下,只要皇帝稍有疏忽,专制的权力就可能沦于皇帝所宠幸的臣僚之手。权相擅政的问题在两宋转趋严重,性质上虽非相权的重新扩张,其人却因 皇帝的宠幸,得以将原来因分拆而被削弱的相权集中而强化之,逸出皇权专制的法度之外。
有鉴于此,明朝干脆彻底废除宰相之职;将相权并入 皇权;用司礼监和内阁两套机构共同辅政、对掌机要;并使这两班人马始终处于相互监督和制约之中;中央各部则纯粹成为执行机构;又设专职,监察各执行机构; 并以直接听命于皇帝的厂、卫军组织,执行京城内外一切有关维护皇权的特殊任务。阁权在明中期以后又有扩张,势头压过司礼监,造成皇权控制的失衡。清朝对宦 官限制颇严;内阁也不再参预机要,只处理一般政务;另设军机处,权力在内阁之上,作皇帝的核心工作班子,属员和职权都出于皇帝的随时差派。
上述中国历代政治演变的过程,按吕思勉先生的概括,就是"务集权于一人,但求其便于统驭,而事务因之废弛,则置诸不问"。说得更具体一些,就是事权越分 越细;任何部门、任何个人掌握的权力也都越来越狭窄;而部门和部门之间,官员和官员之间,始终是互相钳制着的;整个官僚系统便因此而不脱皇权的掌握;有关 民生的事业,有没有人去办,办得好不好,甚至办不办,反而无足轻重,一切放任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