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前驻埃及大使馆武官戴绍安建议,由军队相关职能部门出台针对反恐作战、海外护航、救援救护及营救人质等不同海外军事行动模式的行动规范。海外行动处也应该部分承担此类职能。"目前,我军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以外的海外军事行动时,部队的远程输送、武器装备的运输过境等事宜,一般只能通过外交渠道一事一商。"戴绍安建议,通过加入或签署公约、条约、备忘录、协定等双边、多边法律文件,为推进我军海外军事行动的常态化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军事专家张军社接受《环球时报》采访时,就2015年中国海军赴也门执行撤侨任务时遵守的原则分析说,首先,中国奉行不干涉内政政策,不介入当地武装冲突;其次,中国军舰和飞机抵达该国执行任务首先取得该国政府同意,同时也和反对派武装进行沟通,防止发生误判误伤;第三,执行任务中,我们的军队不用或慎用武器,使用武器主要是用于自卫,保证自身安全。
除了行动规范的指导,海外行动处的职责显然包含和外军开展一些联合行动。最有代表性的就是此次"联合撤侨-2016"中英联合撤侨室内推演。它为中国军队赴海外执行任务积累经验,以及和外军更多进行合作。张军社表示,这是中国和外国军队首次进行的撤侨演练。在相继执行过利比亚撤侨以及也门撤侨任务后,中国海军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尤其是在也门撤侨中不但撤出了中国公民,也撤出了十几个国家的外国公民,掌握了第一手的实践经验。英国海军参加海外撤侨的经验比较丰富,因此,中英两国军队就海外撤侨问题进行研讨,开展室内推演,对于未来开展类似行动非常有利。"未来一旦发生个别国家政局动荡,特别是发生内战,侨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中英两国军队撤侨兵力可以开展联合救援,就有可能在短时间内就指挥关系、协同配合达成一致,对联合撤侨有积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