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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两家“小龙虾”店傍名人 王宝强索赔200万

时间:2016-04-15 18:27:40        来源:腾讯网

在法庭辩论环节,原被告双方就两店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以及侵权损失伤害程度进行辩论。王宝强代理律师认为,王宝强系知名演员,对方的行为构成肖像权、姓名权、名誉权侵害,希望法庭认定被告构成侵权,支持全部赔偿诉求并要求被告登报致歉。

上海两家“小龙虾”店傍名人 王宝强索赔20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