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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江青在监狱和法庭的特殊待遇

时间:2016-04-15 17:47:54        来源:互联网

解密:江青在监狱和法庭的特殊待遇

江文说:

"江青在长达两小时的所谓辩护发言中,对本庭指控她所犯的严重反革命罪行,没有提出任何可以证明她无罪或者罪轻的证据,通篇不过是颠倒黑白,混淆视听,转移目标,掩盖罪责的谎言和诡辩……"

江文发言毕,审判长曾汉周问江青还有什么话要讲。

江青忽地提出要看中共九大和十大的政治报告。

审判长认为,被告人江青的要求,与本案无关,予以驳回。

江青发怒,说审判长剥夺了她的发言权。她谩骂法庭,审判长多次按铃制止,她大声说道:"我就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

这时审判长向江青宣布:

"你在法庭辩论中,对特别检察厅指控你的犯罪事实不是进行陈述和辩护,而是利用法庭辩论的机会,进行诽谤、谩骂,法庭一再警告你,你不服从法庭的指挥,违犯法庭规则,现在宣布法庭辩论结束。你还有最后陈述的权利。"

江青又继续作"最后的陈述",咒骂法庭"包庇、减轻真正的罪犯"。她攻击邓小平,咒骂华国锋是"叛徒"。

在十名主犯之中,江青民愤最大。在进行判决前,曾听取各方意见,在部队代表中做过"测试":

被邱会作陷害打倒、复出后担任总后勤部副政委的李耀文将军发表意见:"江青和张春桥起码应判死刑,王洪文可判十五年,姚文元和陈伯达应分别判处无期。黄、吴、李、邱、江应判十三年至二十年有期徒刑……"

接着,海军、空军等单位分别拿出判刑意见。普遍认为江青、张春桥应判烈刑或死缓;黄、吴、李、邱、江在历史上还做了点贡献,他们是革命出身的,且认罪态度比"四人帮"好,因此判的最高刑应比"四人帮"低。"四人帮"是靠"打、砸、抢"起家的。

正在这时,全军几百万名指战员的代表在京西宾馆对十名主犯量刑进行了投票表决。参加投票的八十八名代表,有近十种意见。

江青:死刑立即执行三十三人,死缓四十八人;

张春桥:死刑立即执行三十六人,死缓四十六人;

姚文元:无期徒刑六十五人,二十年十一人;

王洪文:无期徒刑十七人,二十年四十九人;

陈伯达:无期徒刑三十二人,二十年二十七人,死缓十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