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物酬"包括毛巾、肥皂、笔记本、纸张、铅笔等。这些物品当时奇缺,"公家"所发根本不够用。文化人每月按规定、分级别供给几张纸,领取时有严格的登记制度。人们写稿子多是一张纸当做两张用(两面写字)。当时,能用上新毛巾和肥皂,就属于"上档次"的人物了,令人羡慕不已。所以,写稿得到"物酬",是很自豪、很骄傲的大事。
还有的"物酬"则是"赠送书报刊",或是"我们的歌谣出版时酌量赠送"(民众娱乐改进会);有的刊物刊用后以"本刊为酬"(《文艺突击》、《艺术工作》等)。《歌曲月刊》(1940年9月创刊)的"稿约"更具体些:"来稿发表后,以本刊一册为酬,版权归作者所有,但本刊有选编权。"一年后该刊改为《歌曲半月刊》,仍是"来稿选用者,可以本刊为酬"。当时一本刊物值多少钱呢?为2-5角。
稿费的使用
赵超构1944年访问延安后,写了《延安一月》。其中说:"假如他们(指作家)有作品(发表),所有的稿费和版税也都是私有的。"作者对稿费自由支配,使用情况各不相同。
当年,毛泽东和其他领导人着作的出版和发表,都有稿费。他们大都把这些"外快"用于赞助公益事业,或是个人应酬方面。
毛泽东的捐助较多,出手也大方。据史料不完全记载,毛泽东仅1939年前后的捐助就有下面这些:
民众剧团是在毛泽东关心支持下,于1938年7月4日成立的,主要运用边区群众熟悉的秦腔,演出新戏或优秀传统戏,为老百姓服务。成立伊始,演出服装、道具、汽灯等物资奇缺。无奈之下团长柯仲平找毛泽东"诉苦"。毛泽东当即从自己《论持久战》稿费中,拿出300元大洋,给民众团购置设备。柯仲平亲自保管这些钱,锱铢必较地使用。后来,民众剧团几乎走遍了陕甘宁边区的每个村寨,为民演出,成绩卓着。毛泽东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表扬了他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