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延安时期,发动过几次规模较大的写作活动,对入选作品均给稿费。除了前面谈到的《红军故事》、《红军长征记》之外,还有《苏区一日》:1936年12月由中国文艺协会发起,仿照高尔基组织的《世界一日》和茅盾发动的《中国一日》征稿方式,号召"部队党政机关和文化人,把1937年2月1日这一天陕北苏区有意义的事记下来","入选作品均给酬金,以资鼓励"。《五月的延安》:边区文协于1938年4月发起,艾思奇、林山、柯仲平等任编委,要求用各种形式的文字,记下"红五月"某一天的经历、见闻,"征稿截止日期是六月五日,并准备现金薄酬,酬劳写稿的同志们"。此外,还有《我怎样来到陕北》、《十年牢狱生活》、《警区一日》、《秋收特写》等征文活动,无一不给稿费。
为了提高干部的文化水平,中宣部编审委员会计划出版大批中级读物,包括社会科学、文化艺术、自然科学等方面。为此,它在1941年5月22日的《解放日报》上刊出《征稿启事》,明确说:"来稿一经采用,稿费从优。"这是我们所见到的延安时期唯一一则申明稿费"从优"的征稿启事。
1941年9月,延安业余杂技团登报征集魔术、武术、双簧、大鼓、相声等稿件,说:"来稿经采用者,致以每千字三至五元稿费。未经采用,但本团认为有保留与研究价值者,亦致稿酬,余稿一律退还。"这个启事的特别之处有二:一是以千字为计酬单位,同时照顾到稿件质量;二是留下的稿件也给一些稿费。这是比较合理的。
延安作曲者协会和音协,1942年4月发起的"聂耳创作奖",是当时奖金较高的有奖征文活动。合唱:甲等90元,乙等60元,丙等40元;齐唱与独唱,甲等70元,乙等50元,丙等30元(得奖作品之歌词另致稿酬)。
稿酬形式多样化
延安时期的稿费有钱、物两种形式,都是薄酬。"物"的种类是多样化的,都属于生活必需品之类。
前面谈到的《红军长征记》、《红军故事》征文启事,都说明备有钱和物作为稿酬。后来的征稿也有类似情况。大体说,1941年前,是"钱物稿费"并存的时期;之后,则多是"现金稿费",但"物酬"并未绝迹。在前一个时期中,文化人的稿酬大都付现金,其他多是给"物"。在物资极端匮乏的年代,"物"是人们生活所必须的,同样珍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