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居住在军区大院的一位13岁的小男孩叫马苏红向专案组反映,12月17日清晨5时许,有一名穿军装的大个子敲开他家的门,说是找军区保卫部陈汉 中科长。马苏红给他指了陈汉中家的位置后,又迷迷糊糊回去睡觉了。那位大个子的面孔,马苏红很眼熟,好像是小朋友王某某的爸爸。马苏红提供的这个线索使专 案组的同志精神为之一振。他们立即带着王自正的照片给马苏红辨认,结果那位大个子果然就是王自正。专案组认为,他很有可能是017案件的犯罪嫌疑人。
真相大白
为了弄清事实真相,专案组决定派军区保卫部保卫人员直接找王自正核实有关情况,以便达到敲山震虎之目的。12月31日晚10时,保卫科长陈汉中和干事李伯 志来到王自正的隔离室,见他正忧心忡忡地躺在床上,便大声喝道:"王自正,起来!到食堂来一下,有点事。"王自正趁着系鞋带的瞬间,敏捷地从被窝里摸出两 支子弹早已上膛的手枪,甩手就是两枪。走在前面的李伯志当场被击中腹部,倒在地上。走在后面的陈汉中被击伤右手。他忍着疼痛,立即转身冲了出去,边跑边 喊:"快来人哪!快来人哪!"王自正也提着两支手枪跑了出来。军区机关警卫班的战士听到枪声和叫喊声,立即包围过来。王自正环顾四周,发现一切对自己不 利,便陡然转身,躲进了离他不远的厕所里。部队包围厕所,展开政治攻势,奉劝他立即放下武器,缴械投降。王自正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开枪自杀身亡。

经过鉴定,王自正手中的枪,正是保卫部丢失的那两支,他使用的子弹,型号也同杀害谭甫仁的完全一样。从查获的王自正的笔记本中,可以看出他对军区将他隔离 审查心怀不满。他在笔记本上这样写道:"我不能这样死;我要死,也要杀几个人。"他在笔记本中列下了好几个要杀害的人的名字,包括军区副司令员陈康、鲁瑞 林、田维扬等人。权衡之后,他又写道:"不如杀谭甫仁,影响更大,发泄心头之恨。"由此可见,王自正杀害谭甫仁并非个人恩怨,而纯属阶级报复。
凶手和被害人都已死亡,专案组只能从案发现场勘察的资料中推断王自正的整个作案过程:
1970年12月17日凌晨4时左右,王自正从被隔离审查的原战俘管理所偷偷溜出,潜入军区大院,熟门熟路地进入军区保卫部,窃得两支手枪和20发子弹,然后开始实行他蓄谋已久的暗杀计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