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林森当上国府主席后,就很有一些"无为而治"的色彩。本来1931年6月15日国民政府明令公布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关于"国 民政府主席"的内容规定"国府主席对内外代表国民政府;国府主席兼中华民国陆海空军总司令;国民政府、五院院长、副院长、陆海空军副司令及直隶于国民政府 之各院部会长,以国民政府主席之提请,由国民政府依法任免之。"国民政府主席是总揽政权、军权,位高权重的位置。
但是,1931年12月25日通过的《中央政治改革案》规定:"国民政府主席不负实际责任。"也就是说,林森出任的是明文规定没有实际权力的国家元首。对于这个虚位,林森亦能安然处之。
深入社会底层
保持布衣本色不变
有不少纪念文章都记述林森有"三好"和"三不":即好佛、好古玩、好客;不再娶、不治私产、不杀生而素食。

胡适于1934年评价说:"如果国府主席是一个不明大体而个性特别坚强的人,如果他不甘心做一个仅仅画诺的主席,那么,十几年前北京唱过的'府院之争'一 幕戏,还是不容易避免的,我们试回想那两年前党政军合为一体的国府主席的地位,就可以明白林主席的谦退无为是有重大的历史意义的了。"
林森之所以面对派系之争保持一种超然的态度,应该说在当时不仅仅是出于个人修养,更是他"懔失足于冰渊,谋全国之团结,急不可待,时不我与"的心态使然。当时的中国,外敌环伺,内部各派系相互倾轧,对于一个有职无权的国府主席来说,少一些派系纷争,就是多一分抗战的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