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人民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祖国统一和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三大任务而奋斗。邓小平提出了按照"一个国家、两种制度"解决台湾和香港问题的构想。
同时,随着1997年的日益临近,英国方面也不断试探中国关于解决香港问题的立场和态度。这表明,解决香港问题的时机已经成熟。正是在这种背景下,1982年4月,希思第五次来华访问,迈出了解决香港问题的试探性的一步。在同邓小平的会谈中,希思向邓小平谈到了他第一次同邓小平会面的情景,向邓小平提出了香港问题。他说,我记得我第一次见到毛主席和周总理时,你也在场,我们讨论了香港问题。当时毛主席和周总理说,反正到1997年还早哪,还是让年轻人去管吧。现在离1997年只有15年的时间,你是如何考虑在这个期间处理这个问题的?因为很多人都要在香港投资,怎样才能使投资者不担心呢?

邓小平说,香港的主权是中国的。中国要维护香港作为自由港和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也不影响外国人在那里的投资。在这个前提下,由香港人,包括在香港的外国人管理香港。他说,香港有了地方政府,我们的新宪法有规定,允许建立特别行政区,由香港人自己组成政府,不管是华人、英国人或其他人都可参加,可作政府雇员嘛,甚至成为香港政府的成员都可考虑,各种制度也不变……邓小平坦率地对希思说,我们是多年的好朋友了,如果中国到那时不把香港主权收回来,我们这些人谁也交不了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