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淮安县委已经打算修理他家的房屋,而周八太又已于1956年年底故去,所以周恩来打算乘这个机会由自己出资请地方政府帮助修一下老家房子,然后只留下陶华住的部分,其余均交给地方政府。并明确交待房子给他人居住时,陶华不得再收房租。在周恩来同时致陶华的信中已告知她:她的月生活费15元由他每月从自己工资中寄给她。
周恩来写这封信时已是1958年,新生的人民政权已实行工资制了。实行工资制后,周恩来就已交待淮安家中的八太和陶华等人,他们的生活费由周恩来负担,不要再领公家的救济粮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