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上,中国检察官提供的南京大屠杀确证就达2400多件。每一件证据背后便是一个血淋淋的控诉。而由于日军严密的消息封锁,这些血写的事实,高文彬也是直到东京审判时才得以知晓。面对一份份"不忍多读、不忍多想"的血证,高文彬心中郁结,义愤难平。《东京日日新闻》的这篇报道,无疑是侵华日军暴行的又一铁证。
但是,当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于南京大屠杀的举证程序已经结束,这份证据已不能再呈送。而且,向井敏明和野田毅的军衔很低,也不够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的资格。

如此残暴的两个杀人狂,难道就此逃过惩罚?
高文彬说,当时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将战犯分为A、B、C三个等级,国内通常译作甲级、乙级和丙级。所谓A级是"对和平之罪",即计划、开始、实行侵略战争的犯罪,东条英机等人属于此类,由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理。B级是"通例的战争犯罪",即违反战时国际法的行为。C级是"对人道之罪",即指战前、战时的杀害和虐待。B、C级战犯交由各国的军事法庭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