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洪永说:"我是你的叔叔,那你就要听我的。"龚楚点点头:"好,都听宗叔的。"他告诉龚楚,祖坟已经修好了,但用作镇政府的房子和土地是收不回来了。"我说,你龚楚戎马一生,旧屋址拿出来做镇政府所在地,有什么不好的?至于你的田地,你也不会回去耕田,分掉就分掉了。钱财都是身外物,你这么大一个官员,有什么想不通的?"龚楚心动了。
"我又说,人家说你是叛徒。龚楚啪一拍桌子问,谁说的?!我说,别人都这么说。他说不是,他们冤枉我的。我说,那你拿实际行动出来啊,为什么不敢回老家?你是欠了谁的债,还是对不起共产党啊?他说,没有。我说那你回去啊,我给你规划,给你重新盖一个房子,百年以后做学校图书馆。他高兴了,问我,我要是回去,你敢不敢保证我的人身安全?我说,没问题的,老叔说的你都不听,你还听谁的?"
龚楚松口了,答应回乡。临别时,他送了自己的两本回忆录和一幅书法给龚洪永。因为看不见,书法上的印章盖倒了。他还托龚洪永,回乡后给他捎老家山上的野蜂蜜。
不久,龚洪永托人捎去了两瓶野蜂蜜。至此,龚楚完全信任了他。
建楼
龚洪永回到县里汇报后,县委决定统筹龚楚回乡定居的准备工作。但此事没有立刻落实。
两年后,龚庆韶回乐昌投资办厂,并邀请同为厂长的龚洪贵去香港观光。退休前任乐昌市副市长的龚洪贵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在香港期间,他见到了龚楚。他问龚楚何时返乡,对方没有明确答复。
那段时间,国民党收回了龚楚位于侨园的地皮和房子。他分别跟着定居于美国、英国的两个儿子住了一段时间,于1980年代中后期回到了香港,由留在香港的儿子照顾。
1988年,龚洪贵担任了长来镇镇长。这期间,他又陪着乐昌县侨务办公室主任陈汉民去了一次香港,动员龚楚回乡。
此时,刚回到香港的龚楚住在一栋出租房内,健康日下。按照老家的风俗,人不能死在外面。即使重病在医院,死前也要抬到祠堂里,这样才能葬入祖坟。漂泊在外的他,更盼望落叶归根了。
同年3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公告中称:"对去台人员中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在大陆犯有罪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关于对犯罪追诉时效的规定的精神,决定对其当时所犯罪行不再追诉。"1989年9月,两高再次发布公告,将这条规定的适用性扩大于去台湾外其他地区和国家的人员。
两份公告明确表明,龚楚如果回到大陆,将不会遭到清算。不过,龚庆韶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自己没有听叔公提起过这个公告,他们在筹划回乡的过程中也没考虑过这一点。
龚家人担心的,主要是龚楚的身体状况以及内地的医疗条件。为此,在乐昌开工厂的龚庆韶被派去长来村探访。他看到,村子里有医疗所,医生可以上门帮村民打针。如果病情严重,则可以送往县医院治疗。这个担忧解决后,龚楚下了决心。
龚庆韶带话给龚洪贵,龚楚决定回乡,并希望政府帮忙建一座两层小楼,设施稍微现代化一些就行。
乐昌县委侨办得知龚楚的意愿后,立刻上报广东省委统战部。经统战部批准,县侨办拨款三万元给长来镇,为龚楚建屋。
1990年春天,这栋两层小楼竣工。一层是客房和厨房,二层有主卧、会客厅和洗手间,会客厅外有一个小阳台。房子外带一个小院。据时任长来镇副镇长的陈红珍回忆,长来镇上有一个电话所,居民打电话都要去那里。但为了方便龚楚,特意牵了一根电话线过来,置于主卧床头。
房子修好后,龚家派人来做了装修。主卧里装了空调,会客厅里放着彩电,洗手间里安了浴缸。
在只有土路、以平房为主的长来村,这栋小楼很是显眼。不过,龚家仍然做好了龚楚住不惯、返回香港的思想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