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1月,在山东省馆陶县某村,参与"放火烧毁居民避难不在的该村的100户房屋";2月,在冠县,参与"放火烧毁居民避难不在的房屋200户";3月,在山东省茌平县,参与"放火烧毁居民避难不在的房屋60户"。
1940年9月至1945年5月,在山东省兖州、莱芜县、聊城县、阳谷县、临清县、济南市、禹城县等地,强奸"慰安妇","合计强奸30名(中国妇女16名、朝鲜妇女1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