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战对日本宣战:迟来的宣战
1941年12月9日,国民政府发布文告,正式向日、德、意宣战。其实早在1937年7月,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中国就已经展开了全面性抗战,中日之间已完全处于战争状态,但国民政府仅发表了《自卫抗战声明书》,未正式对日宣战,究其原因有很多说法,大体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恐援华军需物资的海运线被日本切断。二是担心德国军械装备来华受阻。三是无撤侨和护侨的能力。因此,只能采取"战而不宣"的方式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美国政府对日宣战,于是国民政府也正式发布《中国政府对日宣战文告》,明确宣布:"正式对日宣战,昭告中外。所有一切条约、协定、合同,所有涉及中日间之关系者,一律作废。"
值得一提的是,这份宣战布告,没有明确标注文书生效和终止的时间,所以,严格来讲,这份宣战书也就只剩下象征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