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帮"台独"分子正要开始行动时,当局就对他们采取行动了。原来,台湾当局的调查局特工早已盯住了陈三兴。他在高雄高中念书阶段发展的重要成员李植南,在"台独"组织活动了一段时间后,感到宋景松、陈三兴的行为系分裂国家,危险性大,不会有什么结果,便主动向台湾调查局自首。调查局考虑到该组织还在发展,叫他暂不暴露,继续在其内部做监视工作。
1962年5月,台湾调查局发现"台独联盟"将有大动作,决定对其下手。在蒋经国的亲自部署下,从5月8日至20日,调查局的数十名特工兵分数路,将"台独联盟"在各地的成员陆续逮捕,6月8日至22日,该组织在军队中发展的一帮成员,也被捉拿归案。

3个月后,"台湾独立联盟"案中的25名主要嫌疑犯被警备总司令部军事法庭分三批起诉,宋景松因是再犯,被首批起诉,并被判处死刑,几天后就押赴刑场处决。该组织的主要头目陈三兴、施明德被判无期徒刑,其他案犯分别被判处2年至15年的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