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有"上帝临汝",《易经》中有"荐之上帝",《书经》中有"唯皇上帝",但都与基督教的"上帝"之意相去甚远。而洪秀全却能创造性地认为:"历考中国史册,自盘古至三代,君臣一体,皆敬拜上帝。"同时,他大肆编排第三次赶考后发高烧见幻象说胡话的经历,声称自己那次"死过去"其实是去见上帝,受命再次"下凡",诛妖救世。同时,他还编造出一个"上帝"的对头"阎罗妖",随时把这个假想敌附会到任何反对派身上。
对这样一个山寨版的"基督教",英国人富礼赐在《天京游记》一书中哭笑不得道:"教皇如果有权治他洪秀全,早就把他烧死了!"洪秀全却不理会这些质疑,他与儿时玩伴冯云山、族弟洪仁玕一起,开始紧锣密鼓地把造神当成事业来做,发展徒众,宣扬"教义",结会礼拜。日积月累,花县地区聚集了不少教徒。
有了信徒,洪秀全胆气倍增,他用教友捐赠的银钱,找铁匠打制了一把"斩妖剑",歌以咏志:
杨秀清急中生智,搭救冯云山
唾沫四溅地"宣教"之余,洪秀全还不遗余力地到处砸孔圣人的牌位。此举在当地引起了轩然大波,虽然广州开化较早,人民乐于接受新鲜事物,但在心理上仍然对孔儒推崇备至。洪秀全此举引起了众人的反感,最终导致他丢掉了塾师的饭碗。

丢了工作的洪秀全并不气馁,同冯云山及几个年轻人离开老家,踏上了在珠三角地区游走布道的征途。
可惜,几个月的游历除了沿途倒卖笔砚挣了些小钱,传教的成绩很不理想,总共只有五十多人入教,其中还有不少是冲着可以打折买纸砚而口头表示加入的。失望之余,一行人决定去广西发展。
1844年,洪秀全和冯云山到了贵县的赐谷村。之所以选择在此落脚,皆因洪秀全有个表兄王盛均在这里居住。二人住下后,一面当塾师谋生,一面传教。由于"独尊上帝",排斥当地人祭祀的"土神",引发众怒,仅住了几个月就呆不下去,二人不得不黯然离开了赐谷村。

洪秀全回到花县,仍以塾师的身份混饭吃。两年多的时间里,他奋笔疾书,写出了《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训》等文章,内容多为劝人向善的民歌体打油诗。一改昔日破孔圣牌位的张狂,洪秀全只斥佛老为"邪教",反倒说了一些孔孟之道的"好话"。吃一堑长一智,洪秀全深悟孔孟在国人心目中的地位难以动摇,故而从"痛批"转为了"利用"。
就在洪秀全埋头搞创作的同时,当年选择留在广西的冯云山在紫荆山地区传教的效果愈发显著,不仅徒党日多,还有了"拜上帝会"的正式名称。紫荆山是广西最落后的山区之一,岩壑深广,特别适合打游击。
冯云山也是个落第书生,但他却熟读经史,博览百家,既有政治头脑,又有组织才干,在太平天国草创时期可谓最核心的策划者,其重要性甚至超过了洪秀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