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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军退守台湾广设“军中乐园” 军官士兵服务不同

时间:2016-04-15 18:29:08        来源:新浪网

妓女"充军"

"人肉市场"中的可怜女人,她们整天任人摧残,如果所得相当于所失,也就另成一说。但事实上,却又满不是那么回事。她们被弄到"军中乐园"来,每次接客抽成,是很有限的。以当时金门"军中乐园"为例,因在前线,待遇较好。金门"军中乐园"由政工人员掌管,由政治部主管民运的单位负责督导。在"军中乐园"服务的侍应生称为军中特约雇员,这种雇员在金门共有二百五十人,流动散布在金门、山外、小径、陈坑、烈屿等地。但在最前线大二担及东西碇,则没有固定的园地,只好定期派遣姑娘出差,完成任务后再返防·!这许多雇员,多来自台湾,有十八岁的,也有三十出头的,平均年龄二十三岁。双方行的是合约制,签订雇用合约,每期半年,双方同意可以续约。服务期间伙食与服装由军中供给,营业收入女方实得七成。每星期工作六天,逢星期一休假。每天工作时间自上午8时至中午11时,下午2时至9时。票价分为三等,"军官部"二十五元(侍应生在金门本岛者可得十六元,在小金门等外岛可得十七元),"士官部"二十元(侍应生得十四或十五元),"战士部"十元(侍应生得八元或九元)。虽然形式上是合约制,两厢情愿,但是,妓女这边,再被老鸨龟公等一勒索,也就所得无几了。并且,外岛"军中乐园"中的妓女,许多都是在台湾本岛抓到的私娼,被强制"充军"送到前线以供泄欲的。这种身份的妓女,所得就更没保障了(台北华西街私娼被连续抓到三次者,即"充军"前线)。在台湾本岛,其实也是一样。

国军退守台湾广设“军中乐园” 军官士兵服务不同

本岛"军中乐园"中的妓女,我看不到是自愿来的,绝大多数是被掳来、买来的。我在《一个预备军官的日记》l960年3月30日条下,曾写流氓"强一女写卖身契,一万六卖两年,否则不放行。一宪兵救出之,在此军中乐园"。可见这女人脱离了私娼命运,却也脱离不了"军中乐园"。在同年7月26日条下,我又写:"十九岁女孩子,先被卖一千九,再被卖二千六,三被卖二千三,四被卖六千六。结果是一身恶疮,此何等社会,何等人身保障乎·"试问在这种全无人身自由、被买来卖去的处境下,妓女们还想按规矩抽成,其谁能信乎?她们岂敢言钱,能少接几次客,就算造化了!周排附说得露骨:"妓女好像圆锹,人可休息,工作器具不能休息。"妓女只是人们眼中的"工作器具"。沦为"工作器具"了,还想按规矩抽成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