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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鸿章欲重修圆明园实地考察:光绪怒将其罚俸降职

时间:2016-04-15 18:25:26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微博

而这当中蹊跷的是,典史所经手的案件中,确实有一个案件叫做"事主曾庆被劫案",怎么又多出一个"王曾庆"?吏部认真查下去,真相终于浮出水面,这个"事主王曾庆案"果然是多出来的。怎么会多出这么一案件呢?原来,吏部在处理该类事时,一般是将案件资料封存,然后由书吏在封皮上面写一张浮签,标明里面存的是什么案件的资料。其中一位书吏故意做手脚,将"事主"的"主"字改成"王",黏在"曾庆"的前面,又加一个浮签,写上"事主王曾庆被劫案",这等于平白无故又多出一个案件来。书吏在贴了标签之后,接下来的看册司员也没细看,就在标签上点了红点,就算是法定事实了。

吏部查出真相后,审问这位书吏,原来是典史没有花钱贿赂他,导致他做手脚。吏部于是将这名书吏查办,典史官复原职,但吃的亏,受的惊吓,已经不少了。

李鸿章
李鸿章

高级官员亦不例外

李鸿章轻装考察圆明园被罚

清朝不止是对办案官吏有追责,其实对所有官员们都有相关追责制度。一般措施是降职、降薪和革职。进一步则是诉诸法律处理。

在这种追责体制下,相关的清朝官吏过得也不轻松。例如在康熙八年,湖广道御史李之芳上奏:一些官吏在位才一两年,却已经被罚俸五六年,甚至已经罚俸十多年了,基本上把后来的工资薪水全搭进去了。这部分人日子过得不踏实,"一遇小节细故、即不能久安其位。亦属可惜"。

不过,倒是有一个疑问,既然十几年薪水都被预扣光了,那么这些官吏是怎么生存下去的,这里面恐怕是有文章了。

大家熟悉的龚自珍也针对这个问题写过文章,名为《明良论四》,里面描述了清朝官吏在追责制度下表现出来的情状。龚自珍说,哪怕是朝廷一品、二品官员都如此,"朝见而免冠,夕见而免冠,议处、察议之谕不绝于邸钞"。所谓免冠,就是摘掉帽子,即请罪谢罪之意,摘掉帽子谢罪的事早晚都发生,"议处"和"察议"这些形式的批评经常见诸官方简报--"邸钞"。而地方上呢,"府州县官,左顾则罚俸至,右顾则降级至,左右顾则革职至,大抵逆亿于所未然",九品芝麻官们,一会儿罚俸禄,一会儿遭降级,甚至革职,很多都是意想不到的。例如李鸿章想要重修圆明园,故而轻装去实地考察,结果没有想到,光绪震怒,怪他不该私游皇家园林,将其罚俸降职处分,可谓动辄得咎。从这些来看,清朝对官吏的追责似乎是很严厉的。

在这些官员士大夫的记录中,清朝的官员似乎有点无奈的味道,不过,在其他人看来又如何呢?大家知道,清朝吏治的松懈、糜烂也是出了名的,哪怕在康熙、乾隆朝都很厉害。历史是如此的多面孔,不可一概而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