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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巾帼英雄”马青霞

时间:2016-04-15 18:22:34        来源:环球人物杂志微博

"我不能欺人,人亦不能欺我"

1912年11月19日,被袁世凯授予筹办铁路全权的孙中山,在致袁世凯总统府秘书长梁士诒的密电中写道:"兹有河南尉氏县刘马氏青霞认缴本处股银20万元。据称家藏金1300两,银9万两,欲设法运出。但路途危险,族人眈视,愿得汴督饬地方官护送。可否由公转恳总统知照豫督,准予保护?此人现在上海,专候复示。"

就在同一天,马青霞在此前资助过2000银元的开封《自由报》上,公开刊登了《豫人刘马青霞披露--告四万万男女同胞书》。按照马青霞提供的材料,刘氏家族中归她独立经营的5000亩田产和四五处商号全部盈利,族人共同经营的商号却亏损了50多万两银子。她在族人的苦苦请求下,划拨了18.5万两银子资助亏损商号。这样的举动依然不能得到习惯窝里斗的刘氏族人的容忍谅解。在这种情况下,忍无可忍的马青霞公开表示:"天赋人权,自由平等,共和肇建应变方针。退让主义,一变而为竞争主义;家族主义,一变而为社会主义……我不能欺人,人亦不能欺我……"称将把家产捐出。

急需钱用的孙中山大喜过望,亲自给马青霞题写了"巾帼英雄"的匾额。可惜马青霞那边的钱款还没来得及送出,国内就又生战乱。1913年,孙中山发起的旨在讨袁的"二次革命"失败。与孙中山保持联系的马青霞,被刘氏家族告到官府。后经马吉樟多方协调,才免除了一场牢狱之灾。

眼看革命受挫,马青霞心灰意冷。1922年,冯玉祥出任河南督军。已经在族人逼迫下与养子刘鼎元脱离关系的马青霞,把价值400多万大洋(相当于280多万两白银)的家产全部捐赠给冯玉祥代表的地方国民政府,只象征性地给刘家留下1万元的安慰费用。随后,她乘车返回安阳马氏庄园。1923年农历二月初六,马青霞在娘家的绣楼上去世,终年46岁。

"南秋瑾、北青霞"的真伪

如今,孙中山写给马青霞的"巾帼英雄"匾额仍悬挂在马氏庄园东厢侧楼的门框之上。那里是马青霞在娘家的绣楼。走进她的闺房,映入眼帘的是悬挂在正面墙壁上、孙中山书写的"天下为公"的匾额。匾额下方是装裱在玻璃相框里的两张照片,左边是秋瑾,右边是马青霞。旁边墙壁上,悬挂着马青霞的大事年表,其中写道:马青霞(1877-1923),马丕瑶三女,与秋瑾齐名,素有"南秋瑾、北青霞"之称……

但是,遍查民国时代的历史文献,从来没有看到过"南秋瑾、北青霞"的文字记录。马青霞在《祭秋瑾文》中曾明确表示,自己"本欲回国前去面晤,聆听高见,不料天不暇人,竟身遭不幸,使余不得见而哀痛。"也就是说,马青霞与"为救国而死,死得悲壮,死得其所"的女杰秋瑾之间,从来没有见过一次面。事实上,比起秋瑾来,马青霞在日本期间接触最多、受影响最大的,应该是国学家刘师培艳丽又强悍的妻子、中国女权运动史上更具影响力的先驱人物何震。

所谓的"南秋瑾、北青霞",完全是近年来从事文化宣传的一些人,自欺欺人的一种浮夸捏造和以讹传讹。虽然没有马革裹尸、英勇赴刑场的壮举,但马青霞也堪称巾帼。对她来说,万贯家财早已化为轻烟,但世间永远留下一段侠女的传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