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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朝为何几乎无官不贪? 个人意志凌驾法律之上

时间:2016-04-15 18:21:58        来源:新浪网军事

乾隆四十六年(1781),陈辉祖因其弟为王亶望贪污大案成 员,当坐瞻徇情弊罪,交刑部治罪。但乾隆帝却极力开释之,他说:"朕断不肯因其弟株连,遽置重典。陈辉祖尚属能事,著加恩免其治罪,降为三品顶带,各留本 任。"(《清史列传》卷18,陈辉祖传)而且,还委其以查抄王亶望赃物的重任,陈辉祖借机侵贪,又酿成一起侵盗官物的大案。尽管如此,乾隆帝意犹宽容,降 旨改斩立决为斩监候,只因新任闽浙总督富勒浑、浙江巡抚福崧等连章劾奏,以闽浙两省仓谷亏空等情实,证实了陈辉祖为政之贪。乾隆帝这才迫于形势,赐令自 尽。

乾隆朝为何几乎无官不贪? 个人意志凌驾法律之上

其二,以时立法,时宽时严。乾隆帝在其统治前期,执法尚为严厉,二十余年中,共处置贪污大案七起,即兵部尚书步军统领鄂善案;浙江巡抚常安案;江南 河道总督周学健案;山东巡抚鄂乐舜案;湖南布政使杨灏案;云贵总督恒文案,以及山东巡抚蒋洲案。这几起案件,犯赃者家被籍没,人被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