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封与郡县
一般史家论及周朝的国家构建,分封制与宗法制而已。这一制度设计的核心是,"以亲屏周"。因而须用宗法制辅之,研究者张元城论及,"古代社会,尊祖敬宗祭祀祖先是生活中的两件大事之一,不敬祖先是极可耻可怕的。主祭权牢牢地不可分割地掌握在大宗手里,大宗的地位因主祭权被突出了。通过宗法系统,血缘关系政治化等级化了"。这一制度的细目,其精细程度或许也超过想象,比如天子祭器"九鼎八簋"--九鼎所盛牛、羊、豕、鱼、腊、肠胃、肤、鲜鱼、鲜腊,这种种亦称"大牢";而诸侯祭器则只能七鼎六簋,大夫、士则依次递减。
周的分封--"分土而治",复旦大学教授葛剑雄细细剖析,"周朝分封的诸侯,他们与周天子的关系也不是后代的行政管辖及归属性质。天子直接统治区--王畿的面积很有限,而诸侯同样如此,他们也可以把自己的土地分给本国的卿大夫,自己只直接统治国都;卿大夫也可以把封地再分给子弟与家臣,自上而下层层'分土而治',结果,从天子到每一个最小受封人都没有多少直接统治的地方"。
分封的衰败,与之相伴生的,兰州大学教授杨恕称,"宗法制却逐渐内化为意识形态并持续地对社会发生作用"。被郑重记录的孔子"适周问礼",其时周衰已久,其礼制,仍被孔夫子希望"克己复礼",可见它对那个时代影响的深度。宗法制最重要的器具九鼎八簋,因此而被尊崇。饶有趣味的是,在河南省博物馆,存放着从新郑考古发现的春秋战国时期郑国的祭器,也是九鼎八簋;同样湖北随州也出土战国时期的九鼎八簋。这意味着,秦昭王渴望称帝并非孤例,诸侯各国早就希望自己如周天子一般,可以行天子礼祭祀了。但这些九鼎八簋毕竟没有夏商周三代"历史传统",最多仅供诸侯自慰而已。宗法制,甚至它的象征性价值,也能帮助懦弱东周生存500多年,直至秦昭王夺之--这同样是一个象征,即使从象征意义上讲,周也无可挽回地消亡了。
由周入秦的九鼎,最后的下落……流传最广,各类历史笔记传抄的是,"始皇还,过彭城,斋戒祷祠欲出周鼎泗水,使千人没水求之,弗得"。这一传说,仍本自《史记》。或者推想秦始皇对九鼎尚有好奇与稍稍的敬意,但他对周朝国家构建的最重要方式--分封制,却断然弃之。秦的国家制度方式,由此而别开新面。
秦立国之初,似乎分封制仍可能是秦的选择可能,《史记·秦始皇本纪》载:
丞相绾等言:"诸侯被破,燕、齐、荆地远,不置王,毋以填之。请立诸子,唯上幸许。"始皇下其议于群臣,群臣皆以为便。廷尉李斯议曰:"周文、武所封子弟同姓甚众,然后属疏远,相攻击如仇雠,诸侯更相诛伐,周天子弗能禁止。今海内赖陛下神灵一统,皆为郡县,诸子功臣以公赋税重赏赐之,甚足易制。天下无异意,则安宁之术也。置诸侯不便。"始皇曰:"天下共苦战斗不休,以有侯王。赖宗庙,天下初定,又复立国,是树兵也,而求其宁息,岂不难哉!廷尉议是。"
中国最重要的国家制度结构,郡县制由此开始。《剑桥中国秦汉史》称,"这个制度成了后世王的典范(但又稍加修改),最后演变成现在仍在实行的省县制"。
时空被压缩的历史叙述,构成了阅读所体会的戏剧感--秦始皇果真一言九鼎垂万世。但以郡县制而论,其来有自。郝本性认定郡县制始自春秋战国时代的楚国,以马非百先生所集史料看,楚、魏、赵、燕、韩、晋、齐、吴等国先后置郡与县,对周分封制的检讨与改辙更张早已开始。而秦国在秦武公十年(前688)即开始在新辟地区设县。这种制度的更新,葛剑雄论述说,"新设置的郡、县,都是国君直接的统治区,与此前的大小封国或封邑完全不同。随着郡县制的建立,'分土而治'过渡到了'分民而治'"。而各诸侯国先后采取这一制度,"统一首先在七国内部完成了","一个国家有可能真正成为一个统一体"。比较之下,秦更彻底,北大教授阎步克研究发现,"秦之封建制、宗法制,也未曾发展到山东列国的那种程度,秦国国君和王族贵戚,皆无尺土之封。"元人马端临曾论道,"盖秦之法未尝以土地予人,不待李斯建议而后始罢封建也"。
回到历史现场,秦始皇选择郡县制真正的挑战,"这意味着必须对原来各国的统治者及其依附的贵族和官员做出处理",《史记》所载的解决之道是,"徙天下豪富于咸阳十二万户。诸庙及章台、上林皆在渭南"。据此,《剑桥中国秦汉史》推测说,"在咸阳为他们建造了新的宫殿,把他们置于中央政府的监视之下。这些人可能得到了充分的政府津贴以代替他们原来的收入"。当然,为《剑桥中国秦汉史》写作这一章节的美国宾夕法尼亚大学荣誉教授卜德,不是没有困惑,他说,"唯一的疑点是12万户这一可疑的巨大整数"。
除去这种技术上的难题,在始皇年代,质疑并挑战郡县制,被明确记载的只有一次。秦一统天下8年后,"置酒咸阳宫"--在这次大宴群臣的宴会上,博士齐人淳于越看不惯众臣歌功颂德,讲了一通挑战郡县制的"政见",他说,"臣闻殷周之王千余岁,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今陛下有海内,而子弟为匹夫,卒有田常、六卿之臣,无辅拂,何以相救哉?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这一质疑的直接结果,导致了著名的"焚书"事件。
对郡县制最激烈的反动来自项羽,他尚未完成对刘邦的最后胜利,即分封18个诸侯王,自称"西楚霸王"。之后,中国历史,郡县制与分封制--顾炎武将其解释为"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虽偶有交叉起伏,但郡县制的主导形态从未消解。
君道独尊
比较之下,建立朝廷,即"中央政府机构",于战国七国,差不多更顺理成章。郝本性的解释极其自然:"因为战争的复杂性需要,诸侯各国开始有将、相,分别帮助诸侯各国处理军事与行政事务。它的直接延续,即所谓朝廷。"细究秦国历史,"秦武王二年(前309),初置丞相",甘茂为左丞相,樗里子为右丞相。
地方(郡县)与中央(朝廷)的制度构建,放在春秋战国的背景下,秦的选择似乎理所当然,而秦国真正有价值的贡献在于将其技术化精细化,其缜密程度,才是它的创造性所在。"除引征《史记》、《战国策》等记载秦史较多的史籍外,凡后代正史政书、方志、类书、稗官野史等记有秦事者,虽一鳞一爪,亦采录无遗。"--马非百先生由此而完成的《秦始皇帝传》,其中集录秦始皇政治改革与中央集权内容占全书1/5,没有任何方面超过它的篇幅。因而一般史家论及秦政,结论是:吏道独尊,君道独尊。
简单论述,秦的政治制度的技术核心是"三三制"。中央官制:三公九卿。三公,丞相(行政)、国尉(军事)、御史大夫(监督)。依此结构,郡制:郡守(太守)、郡尉、监御史。县制:县令、县丞、县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