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伊朗的实例
作为经济制裁效用辩论的重要现实背景,伊朗核问题为国际经济制裁是否"管用"提供了现实材料。对于伊朗的经济制裁其实可以追溯到伊朗1979年伊斯兰革命之后,美国开始对伊朗进行外交和经济上的封锁。2006年以来,由于伊朗发展核能力的企图遭到了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的反对,美国也在多个国际层面推动了针对伊朗的制裁决议。

美国先后推动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四个制裁伊朗决议,即2006年第1737号、2007年第1747号、2008年第1803号与2010年第1929号决议。此外,美欧还出台单边制裁法案,并敦促日本、韩国、中国与印度跟进对伊朗制裁。

欧盟紧随美国对伊朗也发动了颇具压力的制裁措施。2010年6月联合国安理会第1929号决议出台后,欧盟理事会于7月26日通过进一步制裁决议,制裁内容紧紧追随美国6月底出台的对伊朗制裁法案,主要内容是禁止向伊朗能源行业提供投资、技术支持及转让。随后,西班牙最大的石油巨头雷普索尔公司、皇家荷兰壳牌公司、法国的道达尔石油集团等欧洲能源巨头陆续从伊朗撤出,众多保险公司与银行也随之退出伊朗市场。由于许多欧洲银行拒绝给与伊朗相关的贸易项目发放信用证,造成伊朗与欧洲贸易往来急剧下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