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评论
在国内,知识产权官司不但耗时耗力,而且举证艰难。因此,大家对于所谓的抄袭一般都是得过且过。于正在某次回应抄袭质疑时这样说,"郭敬明有人说他抄袭,人家去告他,他输了;什么时候有人告于正抄袭了?从来没有吧。我没有受到任何的惩罚。"但随后就被网友打脸,"琼瑶阿姨还就告你了,现在看于正这是在啪啪地打脸啊。"

事实上,在判决结果出来后,编剧汪海林就曾写过一篇文章,"我觉得不应该只是盯着于正一个人,于正有他赖以生存如鱼得水的'大环境',就在一审判决后,有些电视台看到终审裁决一时还没出来,于是抓紧播出《宫》,这是什么?没有起码的是非观念!"行业需要道德建设,需要规矩,媒体也好,播出平台也好,需要有一点社会责任,有一点是非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