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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同佳案彻底激怒岛内,新党发声:公审蔡英文

时间:2019-10-24 22:37:45        来源:互联网

  蔡英文当局对是否接受陈同佳赴台投案多次“发夹弯”,新党23日召开记者会,指控蔡当局“机关算尽、泯灭人性”。新党发言人王炳忠号召,将于10月25日晚间在蔡办前“公审蔡英文”,并邀请民众到场发言。

  据台湾《中国时报》《联合报》消息,王炳忠主张,在陈同佳案中,根本没有“司法互助”的问题,如果嫌犯不愿赴台,才需要“司法互助”、需要香港抓人,现在是陈自愿到台湾投案,竟有限制入境“这种荒唐事”。他表示,新党将于25日晚,在蔡英文办公室前召开“庶民公审蔡英文大会”,号召一般民众上台“公审蔡英文”,因为“只有选票,没有法治,没有人性”的蔡英文必须被公审。

  王炳忠说,整件事没那么复杂,陈同佳自愿要来台,罪证也都在台湾,“就是蔡英文有太多政治操作,才会机关算尽泯灭人性”。

  蔡英文

  新党2020年台湾地区领导人副手参选人陈丽玲表示,香港法律采用“属地原则”,无法审判在台湾杀人的陈同佳,9月份香港牧师管浩鸣赴台告知“内政部长”徐国勇,陈愿意到台投案,台当局有长达1个月的时间可接触谈判协商。陈丽玲直言,为何民进党当局不作为?很明显就是政治操弄。

  陈丽玲称,此前她提出一种方案,请陈同佳自行前往大陆,由大陆公安将他逮捕,再依2009年两岸签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将他送到台湾审判,未料22日晚蔡当局又改变立场,声称派人到香港抓人,如今蔡当局又指责香港不让台湾警察赴港执法。陈丽玲说,台“法务部”不会是今天才知道无法去香港执法吧,香港有自己的法律,这已是常识。

  陈同佳案是香港“反修例运动”的导火索,陈本人主动要求刑满后赴台自首,并已于昨日(23日)出狱。而民进党当局却多次反复表态,并前后矛盾,最后扬言直接派人到港将陈同佳“押解到台湾受审”,被香港特区政府拒绝。台当局的“发夹弯”,遭到香港、台湾两地舆论谴责,甚至陈水扁也站出来批评蔡英文“政治考量”。

  23日,陈水扁痛批蔡当局,陈同佳在台犯下杀人弃尸案,不管用什么名义赴台,先抓起来绳之以法就是,“还要那么多政治考量的理由干嘛?”

  马英九此前也多次表态,甚至被台当局的行为气到哽咽。马英九22日表示,此事人命关天,蔡英文不在乎,我们在乎。这是一条人命,一个妈妈辛辛苦苦把女儿养大,灿烂美好的青春年华却惨死台湾。他一度哽咽说,“将心比心,我也是两个女儿的爸爸,想到她爸妈心中的痛,我真的非常非常难过”,“我真的是非常生气,这种事情没什么好讨论,人家要投案你就让他来”。

  韩国瑜也批评说,台湾是法治社会,杀人就该回台审判,找不到拒收陈同佳的理由,他批评蔡英文利用香港“反修例”暴乱来捞取“大选”选票。

  台湾《旺报》评论称,民进党当局前后立场不一,让人看清其只有政治考量,没有司法正义。《联合报》也表示,如此吊诡变化,完全暴露了民进党当局的精算心机。

  触发香港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的案件系去年发生在台湾的“陈同佳案”。案件当事人陈同佳将在今天(23日)出狱。台陆委会22日声称已向香港特区政府致信,称希望派人员赴港押解陈到台湾,还称希望特区政府协助。特区政府23日凌晨声明表示,对这一要求完全不能接受。

  另外,就台当局特区所声称的陈同佳愿赴台自首一事“有政治图谋”的说法,特区政府在声明中表示强烈反对。

  综合台湾“中时电子报”、香港“无线新闻”等多家媒体报道,台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10月22日在记者会上声称已于下午通过既有渠道致函、致电特区政府,透露台方将派员赴香港押解陈同佳回台湾受审,要求香港特区政府进行协助一事。

  台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开记者会声称台方人员拟赴港押解陈同佳。

  对此,香港特区政府23日凌晨0时25分发声明回应。↓

  全文如下↓

  特区政府发出以下声明:

  对于台湾政府十月二十二日表示希望派员来港,将出狱后的台湾杀人案陈姓疑犯押解到台湾,特区政府认为这等于跨境执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辖权,完全不能接受。

  台湾执法当局在香港没有执法权。陈姓疑犯是台湾通缉犯,今次是自愿到台湾自首。他出狱后是自由人,特区政府无权对他施加任何强制措施。他可在自己选择的人的陪同下赴台,台方在他抵埗后可将他拘捕。台方若愿意处理陈的自首,应立即取消对陈的入境管制,才不会令通缉令自相矛盾。既然陈自愿自首,何来逃亡灭证之嫌?

  杀人案发生在台湾,死者尸体、主要证人、证物及相关证据都在台湾。台湾对本土杀人罪行绝对有司法管辖权。陈既然自首,台方应先接收他,然后主动对他讯问、搜证、起诉。在港方的证物方面,除了陈自愿带往台湾的证物外,其他证物,港方会在法律容许下尽量配合台方请求,根据程序处理。

  对于台方提出以司法协助来处理陈案,特区政府认为只属借口,与自愿自首无关。过往台方也与其他未有司法协助的地方处理过相类似个案。陈今次自愿自首,又是台方的通缉人士,可以完全在司法协助以外处理。港方提供协助,是基于陈的要求,也必须在台方尊重港方的法律及制度下进行。

  对于台方强调港方可以处理陈姓疑犯的案件,我们并不同意。特区政府多次重申,香港律政司已就台湾杀人案充分及全面地考虑了警方的调查及全部所得证据,在香港只有足够证据控告陈姓疑犯清洗黑钱罪,没有足够证据控告他其他罪行,包括企图谋杀或所谓“蓄意计划杀人罪”。任意要求检察机关在没有充分证据和法律基础的情况下提出起诉,既不负责任,也不符合秉行公义的原则。特区政府这个立场清晰,并始终如一。

  过去一年多,港方多次表明乐意向台提供合法可行协助,以便台方调查台湾杀人案。我们更在今年三月正式向台方提出派代表团到台磋商杀人案的协作安排,但不获正面回应。对台方至今仍然坚持香港无意受理,这不反映事实,特区政府对此表示失望。

  特区政府强烈反对台方妄指陈姓疑犯自愿自首有政治图谋。由始至终,特区政府皆尽力为受害者伸张正义,也认为陈姓疑犯今次顿悟,决定自愿到台,可令公义得以彰显。特区政府相信若台方真心秉持公义,应务实处理,不要将事情复杂化,案件希望可以有所进展。

  2019年10月23日

  香港时间0时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