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台湾的征兵制实行义务役和志愿役两种并行的体制,其中军官和士官采取以志愿役为主的方式征募,而士兵多采取义务役方式招募,服役时间一般分为两至三年,2008年起缩短为一年,去年修改"兵役法"后规定:"募征并行制"改为募兵制后,免除强制性兵役,改为接受4个月的军事训练。但由于今年募兵制计划成效甚微,台湾防卫部门早前决定,原于2014年底全面实施的募兵制延后至2016年底才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