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台湾应划设钓鱼岛列屿领海线,即十二海里的捕鱼权,如台湾渔民仍不能在此范围内有捕鱼权,则形同承认钓鱼岛列屿属日本领土之国际法效果。在国际谈判虽有给与取的考量,但当谈判底线与目标相左,则将侵害国家的领土主权之权益,台湾既跨出这一步,谈判就应有胆识有坚持,免造成外损国权、内伤民心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