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将自己称为"军队"
先从细节来看。值得关注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课题是"基于指针及和平安全法制的主要研讨事项"中的"III被强化的同盟内部的协调"这部分。
这部分划分为"A同盟协调机制"、"B被强化的运用层面的协调"、"C共同计划的制订"等三项内容,其中最值得关注的是"A同盟协调机制"这一项。这里将此前有事时启用的"协调机制"变更为平时常设的"同盟协调机制",并写道"将商讨军军间协调所的运行要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