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姚蓬子原本在上海陕西南路的中国人民银行里存了一笔钱。"文革"前,姚蓬子作为上海师院代课教师,每月有一百元工资。"文革"开始之后,"停课闹革命",姚蓬子也就无课可教,代课工资没有了,靠这笔存款维持生活。1968年6月,当周修文到银行取款时,营业员风闻姚蓬子是叛徒,见到周修文所持户口册上姚蓬子的身份乃上海师院代课教师,即打电话给上海师院"革委会"。师院答复说,姚蓬子确系叛徒。按照"文革"中的"规定",凡牛鬼蛇神的存款一律冻结。叛徒当在牛鬼蛇神之列,姚蓬子的存款被冻结了。
姚蓬子急了,让妻子到上海师院交涉。师院总算开了证明,准许姚蓬子每月领取三十元存款。
三十元怎够一家子的生活开销?何况,姚蓬子正生病。这事情闹到"上海市革命委员会专家办公室"。市里倒好说话,因为姚文元乃"上海市革命委员会"的"第一副主任"。看在姚文元的面上,市里下达了姚蓬子存款解冻的"指示",于是姚蓬子一家总算有了生活来源。
姚蓬子死后,这笔存款便供周修文维持生活。
周修文提出要继承的姚蓬子遗产,则是另一笔款子。姚蓬子的"作家书屋"在接受"资本主义改造"之后,姚蓬子作为资本家,每年领取定息。但是,从1958年下半年开始至1966年9月,他没有领取。在去世前,姚蓬子曾对家人说过,这笔定息上交国家。
姚蓬子只是口头说说而已,并未办理过正式上交手续。根据现行政策,原工商业者本人死亡,倘若家属要求领取定息,可予发还。于是,周修文提出了继承遗产的要求。
根据继承法规,除周修文及女儿姚文华之外,姚文元也是姚蓬子遗产的法定继承人。
在秦城监狱,姚文元谈了关于姚蓬子遗产的三点意见:
一、在"文革"的历史条件下,父亲上交定息是对的。现在母亲和妹妹对父亲的遗产提出继承要求,请依照继承法给予满足;
二、我个人对父亲遗产没有想过继承问题。对于母亲,我长期未尽赡养义务;
三、我接受父亲遗产中属于我的部分。在我服刑期间,我应继承的份额由妻子代管,作为家属去探望的费用、妻子治病和子女学习的费用。
上海的司法部门,现在已经按照继承法,把姚蓬子遗产交由周修文及其子女姚文元、姚文华继承。这,原本是身处囹圄的姚文元,连做梦也想不到的。
姚文元如今仍在服刑之中。在监狱里,他每天都仔仔细细看报纸,从头版看到副刊,只是再也用不着拿起铅笔写"批示"了。他也爱看电视,尤其是每晚的中央电视台的"新闻联播"节目,他是必看的。据告知,他在狱中完成了论文《论自然科学与哲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