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政晚年说道:"对林彪这个人我还是了解的。凡是与他不同意见者,他是记'仇'的。当时,不但我们坐牢蹲监者如彭德怀、黄克诚,后来听说罗瑞卿同志也进来了。刀把子是在林彪手里,要杀要剐还不是林彪一句话……然而,到头来,我和彭总、黄老坐牢是吃尽苦头,可听来的消息,则是林彪摔死在国境线外的沙漠滩上了……我听了以后,也高兴地笑了。我想彭总和黄老会与我同样心情。林彪的死,还是我们活下来的人'笑到最后'。"
邓小平有言:林彪不死,天理难容。

笔者以为,巅峰中的林彪最后落至被唾弃的下场,除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审判中所指控的罪行外,至少还应该有如下两点:
第一,自负、孤傲、狂妄到忘乎所以。从1959年9月到1971年9月,林彪以中央副主席、军委副主席之尊,主持军委工作12年,"文革"中更以"副统帅"身份号令天下,不仅要在南昌起义、井冈山会师的宣传中,"拔高"到举世公认的领导人周恩来(前者)、朱德(后者)之上,而且,人民解放军"由林副主席直接指挥"的提法,声威更逼近至高无上的毛泽东的地位。试想,一个南昌起义时的连长,井冈山会师时的营长,凭空造假就敢挑战人民军队三位元老级人物(毛泽东、周恩来、朱德),还不让人唾弃?其灭亡之日岂不指日可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