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的会议上,周恩来将拟好的《国内和平协定草案》交张治中。南京代表团接连两次讨论,提出修改意见40多条,以书面形式交与中共代表。
毛泽东指示,坚持应该坚持的,忍让可以忍让的。结果采纳了半数以上,形成了《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8条24款。
15日的双方会议上,周恩来将定稿的《国内和平协定》交给张治中,并郑重声明:这是不可变动的定稿,南京政府是否同意在协定上签字,于本月20日为最后期限,如果同意就签字,否则马上过江。
16日一早,南京代表团的黄绍竑与顾问屈武携带"协定"乘专机飞返南京请示。

李宗仁看了"协定"犹豫不决无主张,何应钦、顾祝同等坚决反对。白崇禧也不答应,他恶狠狠地训斥黄绍竑:"亏难你,像这样的条件也带得回来!"李宗仁就更不敢拿主意了,令人马上送去溪口征询蒋介石的意见,同时要求中共暂缓签字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