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彪不辞而别回到部队后,给父母和汪静宜写了一封信。大意是:我已投身革命,不知何时都会身首异处,前途实在未卜,请汪静宜不要耽误自己的青春年华,另寻个好人家,原谅我不仁不义,请父母原谅我不孝。当林明卿收到儿子的这封信后,气得破口大骂,可又无可奈何。
汪静宜在林家哭了好几天,然后当众发誓:"此生不再嫁,生是林家人,死是林家鬼!"以后,任凭父母、亲友怎么劝说,她对别人的提亲一概拒绝,终身不再结婚,在林家侍奉老少。全国解放后,全家人都找林彪"享福"去了,汪静宜不愿做不速之客,搬回娘家,独守空房,以做鞋为生。
可是,林彪也没忘记痴情的她。1959年秋,林彪在武汉参加中央工作会议。会议结束后,他突然提出回家乡看看。于是,一辆警车开道,林彪坐在中间的黑色轿车里,后面几辆小轿车紧随其后,开进林家大湾。
来到林家大湾后,林彪看了看自己住过的房子,踌躇半晌,向陪同的公社书记问起了汪氏:
"她现在到了哪里?生活得还可以吗?"
公社书记早就听老人说起过林彪逃婚的事,也去看望过汪氏几次。他见林彪回乡内心自然关注林彪对汪氏的态度,所以当林彪问起"她"时,马上明白是指谁,于是回答说:"你是说汪家奶奶吧,她今年56岁了,身子骨倒还挺硬朗。她家里已没什么人了,现在靠做鞋卖鞋为生,生活一般。"

林彪没有说话。
公社书记轻轻地问道:"是不是叫她来见见面?"
林彪摇了摇头,然后说:"不必了。"随即让秘书拿出3000元钱,让公社书记转交给汪静宜,并交代说:"如果她问谁给的钱,就说是党给的吧!"
林彪走后,公社书记来到汪静宜的住处,把3000元钱放在她手上,说:"汪奶奶,这是政府给你的生活补助费。"
面对这厚厚的大叠钱,汪静宜大吃一惊,这相当于她不知多少年卖鞋的收入,便警觉地问道:"这钱到底是谁给我的,为什么给我?"

公社书记告诉她说:"汪奶奶,这钱就是政府给你的,补助生活用的。"
哪有这么大数字金钱的生活补助?汪静宜不相信,并且她也听说林彪回乡的事情,有些怀疑了,因此态度坚决地说:"你若不说实话,这钱我就不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