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还称,在1978年至1980年间,朱国华还先后将女青年赵某、马某、白某、王某骗至家中企图强奸,均因被骗女青年极力反抗未得逞。
除了"强奸"一词外,判决书还用一系列宽泛的词语来描述朱国华的行为,如"玩弄"、"猥亵"、"奸污"等。例如判决书称,截至1982年4月,朱国华还先后玩弄、奸污了女青年周某等7人,猥亵高某等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