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忙着过年,美国政府忙着遣返违反美国法律的移民。
近期为了遣返移民的事儿,美国和哥伦比亚发生了争执。美国要遣返,但哥伦比亚不打算要。特郎普祭出祖传法宝,不接回去就加税。最新消息说,哥伦比亚已经答应了特郎普提出的所有条件。
美国准备遣返的移民中,也有来自中国的。好奇心强的外媒记者就此事向我们外交部发言人提出问题,问我们是否有接回在美的非法中国移民的计划。
据长安街知事1月27日引北京日报客户端的消息,我们外交部发言人的回答可以分为四个要点:
一、表明态度。我们坚决反对非法移民;
二、我们同包括美国在内的有关国家的移民执法部门开展了务实合作,取得积极成效;
三、我们对遣返的态度是先核查后遣返。这句话是说给美国政府听的,认为美国政府应该先核查清楚,符合我们接收移民的条件,再遣返;
四、经核查确认是来自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我们将予以接收。这句话是重点,又包括几层意思:
其一,美国政府遣返前应核查,我们在接收前还要核查,不符合我们的接收条件,则不会接收。
其二,只接收来自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非中国公民不接收,是中国公民但不是来自中国内地,照样不会接收。比如来自港澳台的中国公民,由他们按各自的出入境管理规定处理。对这部分中国公民,美国也不应当向中国大陆遣返。
其三,对经核查符合条件在美的中国公民,送回之后,我们接收,而不是我们派交通工具前往接回。
消息中涉及的在美中国公民,应该有非法出镜的,也有办理了合法出境手续后,又有违反相关国家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包括合法进入第三国后又偷渡到美国和合法进入美国但证件已经过有效期,但因种种原因未能回国的,还包括我们认为不违反美国法律,但美国政府认为违反美国移民法律予以遣返的。也就是这说,这部分中国公民并非都是源于对祖国不满而跑出去的。
根据出入境管理法规定,对违反该法的人,有相应的处罚规定,但一般不重。通常是数额不大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有行政拘留处罚。
有网友建议,对于背叛国家的人,应当加重责任。就目前法律规定看,刑法专设了背叛国家罪,这部分人的行为绝大多数应该不能构成该罪。
治安管理处罚法没有涉及背叛国家内容,这应当算是一个遗憾,会导致不轻不重的危害国家行为的处罚在刑罚和完全无责任之间形成一个空白。比如,对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定私自外逃,且一直诬蔑抹黑自己祖国的行为,仅依据出入境管理法处置,就放纵了危害国家但又不构成背叛国家罪的行为。这实际上是给敌对势力搞颜色留下了很大的操作空间。
个人建议,对违反出入境管理法规定私自外逃的,应当区别有诬蔑抹黑自己祖国的行为与没有该行为两种情形,分别予以处置,不应同等对待。
我们自己的脸都不容别人肆意抹黑,更何况我们的祖国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