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实我不是天生就不能满足他,2002年初刚结婚的时候我们感情很好,他属于那种其貌不扬、身无分文的垃圾股,收入也没有我高,家里也穷得要命,从我嫁给他开始就一直在接济着他父母,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没花一分钱就把我骗到手了,而且到现在他的收入也一直没有赶上我。结婚后在我家人的支持下买了房子,不久就有了孩子。
怀孕的时候是我最幸福的时光。但我万万没有想到幸福是如此短暂,在我休完产假2003年正月初八即将上班的时候,他喝酒后把一个比他大四岁的女同事带到自己的宿舍里,事后那个女同事讹诈他,弄得满城风雨,最终他不得不告诉了我。(忘了交待我和他在同一个政府机关上班,那个女同事刚开始跟我同一个宿舍,属于水性杨花的那种人,别人都叫她"公共厕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