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3年端午节,她叫我把女儿带到我老家市区,但如果看到我父母,她就不会见女儿,我同意了,在2013年6月到2013年10月,我一直不同意离婚,她说那你就等着我起诉吧,后面也许她考虑到孩子还有她家人的一些说法,她跟我讲和,但有条件:(1)我和孩子要到厦门,不准我父母到厦门来;(2)如果我还发生出轨或以其他异性有暧昧的聊天,女方可视情节严重,离婚,男方净身出户;(3)双方不得出入色情场所;(4)男方不得随意带亲生女见男方父母,需经女方同意;(5)生活开支及孩子抚养费,双方共同承担;(6)善待亲生女,不得强迫女方生育第二胎或心里上,言语上,生理上强迫女方做不愿意做的事。就是像这种情况我要怎么做到让她再爱我,还有我老婆是不是打算离婚了?

妮夏回复:
1、你们感情不好,性生活不协调,还有严重的出轨问题、婆媳问题,你们的婚姻继续这样维持下去,也是鸡肋,除非男女方都做出很大的努力,才可能改善,毕竟你们压根就没有好的开始,所以出现今天这样的情况也不例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