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了将近半年,我也就没了挽回的耐心,直截了当地向月娇开出三个条件,否则一拍两散:第一,辞掉现有工作,回家当全职主妇或者再由我帮她安排新工作;第二,更换手机号码和QQ号码;第三,家中存款交由我保管。刚开始,月娇一概拒绝,不畏离婚。我是真的寒了心,既然如此,离就离吧。第二天我就把月娇赶回了娘家,让她等着,等我处理完手边的杂事就带她去民政局办手续。

月娇在娘家待了不到半个月,大概是她的父母做了工作,月娇主动打来电话,表示同意我之前提出的三个要求。看在孩子的面上,也顾及双方老人的情绪,我忍辱负重地将月娇接了回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