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的时候,女儿又一次生病,仍然想妈妈。我就跑到那个小区找她,敲了很长时间的门,里面都没反应。这时,隔壁婆婆出来说:她搬走好几天了,我还奇怪呢,怎么刚装修好的新房、刚买好的家具,就这么跟她爱人走了。我知道婆婆说的一定是那个男人,原来她仍然和那个男人在一起,问到了那个男人的车牌号,怎么那么熟悉?这时我才想起,这个车就是住在我楼下的那个工厂老板的。
我气疯了:既然这样,她为何还要找我要钱啊,那些钱,我要用来养女儿的啊!

我赶紧把这些事情告诉了她的父母,让他们帮着找到了她。她来了,当着家人的面,她承认自己不对。她哥哥仍然想让我们重归于好,于是劝她请个酒,给我道个歉。我心软答应了,她却要我给她时间考虑。
谁料她这是缓兵之计,从那以后,竟再也不见她人影,像人世间蒸发。我发动所有的亲戚朋友,还有她的家人,四处打听她的消息,都没有结果。
是的,从法律上来说,她和我已没什么关系了;但她还是我孩子的妈,我牵挂她,她是死是活总是叫人担心!另外还有好多疑问我弄不清:既然她已经和那个男人在一起了,对方又那么有钱,为什么还要来找我要钱,明明知道我和女儿的生活拮据,还要来给我们雪上加霜?还有,难道她就不要她的孩子了么?难道她忍心让我们的女儿成为没妈的孩子?









